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1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四川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5-16

颁发部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

2016年5月16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要求,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基层医疗机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放射诊疗许可审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放射诊疗许可权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审批和校验,调整为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原《放射诊疗许可证》在校验周期内依然有效,待校验、新增项目、变更项目时,医疗机构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以上要求申请换发新证,实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校验工作协调同步。
  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时负责该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办理。

  二、提高能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加强对放射诊疗许可审批人员的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办事指南做好审批和校验工作;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市(州)的指导,特别是要做好核医学和放疗项目审批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做好四川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的维护工作。
  各地在开展此项工作时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及时与我委沟通联系,我委将协调帮助解决审批工作中的问题。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对该项工作的知晓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在审批和校验等环节的指导。我委将适时对各地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三、加大检查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地要加大许可和校验工作调整后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日常监督检查与“双随机抽查检查”有机结合,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履职到位,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