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后名称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09

发文字号

冀卫医函[2015]3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10-09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后名称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卫医函[2015]32号

2015年10月9日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后名称核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医函[2015]280号)转发给你们。公立医疗机构改制涉及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较多,各地在工作实践中要严格把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

  各地要对已经完成改制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重新核定机构名称、注销事业单位登记并重新或变更登记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请各地填写公立医疗机构改制情况一览表(附后),务于2015年10月30日前上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程征涛,0311-66165717,hebwstyzc@126.com

  附件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后名称核定有关问题的批复(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