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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7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1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政[2017]3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1-01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7版)》的通知

苏卫办医政[2017]33号

2017年11月1日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管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三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我委对《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3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7版)》,现印发你们,2018年起,将作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和动态管理的依据。目前,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监管系统”)已基本建成,部分省属省管医院已接入并上传数据信息,与各三级医院的联线工作正在推进。2018年,我委将运用该系统进行医疗服务数量、效率、质量等实时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医院评审等。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三级医院高度重视并加快推进本地、本单位相关系统建设,实现与省监管系统互联互通。今后未接入省监管系统的医院,将不再接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申请。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人:仇晓明,联系电话:025-83620813;传真:025-83620812;E-mail:yzc@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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