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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第四次工作会和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17

发文字号

浙科发社[2009]17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17

颁发部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正文内容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第四次工作会和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的通知

浙科发社[2009]172号

2009年8月17日

各市科技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做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第四次工作会和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各有关单位对2005年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浙江)基地建设以来,当地在中药创新和能力建设、研发投入、相关政策制定、中药农业、工业、商业和中医药服务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进行总结和分析,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进行梳理,形成文字材料电子版(书面材料签章),另附10张图片和说明,填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工作调查表,于8月25日前发送我厅社发处。

  2.各市、各单位推荐为基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各1个(名),9月1日前报我厅社会发展处。具体要求见附件。

  3.各单位积极组织高校、中医药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参加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填报参展企业信息表和基地成果科贸合作信息表(附件),于8月25日前报浙江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科技部通知和调查表电子版见科技部网站:
  关于做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第四次工作会和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的通知

  联系:浙江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杭州黄姑山路9号 310012)陈欢 0571-56832503
  chenhuan7809@gmail.com
  社会发展处 安娜 870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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