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西安)糖酒食品交易会暨2014年青海商品大集的通知
2014年9月19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加强我省与陕西省的经贸合作交流,宣传推介我省名优特新产品,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定于2014年11月13日-27日,组织企业参加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的“第六届中国(西安)糖酒食品交易会暨2014年青海商品大集”。
此次参展活动,是2014年度我省在国内举办一系列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的延续,对于扩大青海地产名、优、特、新商品的知名度、提高青海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加强青陕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做好本地区企业参展参会各项组织工作。现就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主题、举办时间和地点
名 称:第六届中国(西安)糖酒食品交易会暨2014年青海商品大集
主 题:大美青海·绿色消费
时 间:2014年11月13日至26日,共14天
地 点:西安市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二、主要活动
(一)11月13日上午,参加在西安市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办的交易会开幕式。
(二)拟定于11月14日上午9时,在西安市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青海地产名优特新商品推介会”。
(三)活动期间(11月13日-26日),在西安市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2馆进行现场展销和洽谈活动。组织西安市有实力的大型百货商场、连锁超市、批发商前来参观洽谈,力争以现场销售带动订单采购,扩大青海产品在西安市场的销售量。
三、参会规模、范围
此次活动,我省设58个3×3㎡规格展位。现场展示销售青海名优特新商品,非我省地产产品不得参加展销。
此次活动计划组织省内58家企业参展,其中,西宁市30家,海东市7家,海西、海南、海北州各5家,黄南、玉树、果洛州各2家。
四、企业参展条件
(一)本地区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名优特新商品生产企业。
(二)参展企业需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收据。参展商品为青海名优特新产品,获得青海著名商标或青海名牌及以上称号。
(三)参展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第六届中国(西安)糖酒食品交易会暨2014年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签约项目填报表》《企业参展商品名录》《参展授权书》《参展企业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QS认证证书、注册商标登记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简介和参展商品照片电子版;
4、《参展授权书》中被授权的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企业现场销售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省企业参展参会组织筹备、现场协调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第六届中国(西安)糖酒食品交易会暨2014年青海商品大集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鸟成云 省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李志刚 省商务厅副厅长
成 员:岳才春 省商务厅贸易与市场建设处处长
史 耐 省商务厅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贸易与市场建设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企业数量,推选本地区具有一定实力的糖酒食品及土特产品生产企业、知名度高的工艺品和纺织品生产企业参展,并统一将本地参展企业统计信息、签约项目填报表(附电子版)以及参展企业应提供的资料,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复核后确定展位。
(二)此次活动由省商务厅负责,西宁市、海东市商务局各派一名领队,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州商务主管部门需指定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参展企业的组织工作等,并将联系方式报省商务厅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三)参展企业需在标准展位的三面背板上制作产品、企业简介等宣传图片。展会期间,要备足参展商品和宣传画册,并交2000元保证金。
(四)活动的前期筹备、策划宣传、展位费用由省商务厅承担;参展企业货物运输费、人员往返交通费及其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贸易与市场建设处:
联 系 人:靳小青 马彩霞
联系电话:0971-6303573 6321975(传真)
省商务厅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剑锋 张 帆
联系电话:0971-6321790 632173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