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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

发布日期

2017-12-2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法律行政法规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7年12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主任    李斌 

                                                                                           2017年12月1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1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卫生部

广电部

新闻出版署

国家工商局

国内贸易部

轻工总会

1995.6.13

2

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3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4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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