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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琼府办函〔2024〕42号
其他
海南省
现行有效
2024-04-1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推动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方式并行、包容发展,更好服务社会民生,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2024年4月15日前)。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外币兑换机构等支付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力攻坚,争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支付服务便利性短期内得到显著提升。
1.改善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组织升级改造银行卡受理终端(POS机),实现全省可受理境外银行卡的重点商户覆盖率不低于90%;指导“海南放心付”项目建设并在一定区域、出租车行业试点运行。
2.强化移动支付产品推广。推动旅行通卡产品落地实施,在省内重大涉外活动举办期间进行推广,提升移动支付体验感。
3.改善现金使用环境。全省布放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的自动取款机(ATM)覆盖率不低于90%,全国性银行机构布放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的ATM覆盖率100%;推出标准化和个性化的人民币现金“零钱包”,实现“零钱包”服务网点全覆盖。在重点区域布设外币兑换服务设施,张贴外币兑换标识,兑换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4.优化账户服务。在银行网点配置必要的适老化、涉外设施,为境外来琼人员提供简易开户、账户分类分级服务的银行网点覆盖率不低于90%。
5.打造支付服务示范标杆。海口市、三亚市支付服务便利化示范城市创建初见成效,海口市骑楼老街、三亚市大东海、博鳌支付服务示范区实现银行卡受理、现金收付、移动支付有效覆盖。完善机场、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支付服务设施,设立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境外人员支付服务中心,显著提升支付服务前端体验。
(二)中期目标(2024年9月30日前)。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持续优化,移动支付便利程度持续提升,现金使用环境持续改善。海口市、三亚市支付服务便利化示范城市建设日趋完善,带动其他市县支付服务便利性大幅提升,涉外旅游景区、大型商圈的“移动支付+”场景创新运用不断涌现,在全省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支付便民示范工程。
6.6月30日前,全省可受理境外银行卡的重点商户覆盖率不低于95%;鼓励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丰富和完善移动支付产品;全省布放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的ATM覆盖率不低于97%;为境外来琼人员提供简易开户、账户分类分级服务的银行网点覆盖率不低于98%。为民生、涉外领域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零钱包服务,保障零钞备付充足;引导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简化兑换流程,支持更多免签国家币种的兑换;开户配套服务进一步完善,账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7.9月30日前,全省可受理境外银行卡的重点商户覆盖率不低于98%;鼓励更多地方性银行机构改造系统,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持续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境外人员对移动支付的认知度;外币兑换服务覆盖机场、火车站、涉外酒店等重点场所。
(三)长期目标。统筹推进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优质高效的现钞支付、境外银行卡受理、移动支付、账户服务、数字人民币五大支付服务体系,支付服务的包容性和便利性明显增强,支付服务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1.明确重点商户清单。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等场景,划定全省范围内大型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医院等重点商户名录,引导推动重点商户受理境外银行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推出新型支付产品。围绕境外来琼人员小额高频刷卡支付的需求,指导“海南放心付”项目建设并在三亚市出租车行业进行试点运行。(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三亚市政府)
(二)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3.优化现金服务供给。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保障现金支付,引导经营主体特别是交通、餐饮、景区、住宿等民生、涉外领域经营主体,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督促银行机构切实做好现金存取,开设银行网点现金业务优先窗口或绿色通道。指导银行机构根据客户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定制化、多样化的人民币现金“零钱包”产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为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零钱包”产品,满足使用现金主体需求。(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4.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督导银行机构依托网格化责任网点,开展民生、涉外场景拒收人民币现金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和公示力度。(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5.提升ATM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占比。督促银行机构开展ATM银行卡受理改造,支持境外来琼人员使用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
6.改善重点场所外币兑换服务。鼓励在机场、港口、涉外酒店等场所增设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丰富可兑换的外币币种,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7.完善数字人民币支付服务。丰富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畅通多元化钱包充值渠道,支持多渠道兑换数字人民币;优先在省内机场、车站、码头、涉外酒店等境外来琼人员居住生活聚集区域布放数字人民币智能兑换机。(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
(三)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
8.提升移动支付产品体验感。指导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境外来琼人员等群体需求,采用关爱版、多语言版等形式,做好适老化、国际化等服务安排,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9.丰富移动支付产品供给。充分考虑境外来琼人员使用习惯、语言差异和支付偏好等因素,做好境外银行卡内绑、外包内用等移动支付产品推广;积极推动旅行通卡等支付便利化特色产品落地实施。(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委金融办)
10.强化通讯保障服务。做好境外来琼人员通讯保障服务,优化境外来琼人员境内手机号码办理流程,为境外来琼人员提供良好的国际漫游服务。(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11.优化消费旅游场景支付服务。围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特色商业街区、重点旅游休闲街区、重点文娱场所等境外来琼人员高频消费旅游场景,积极推出促消费与便利消费支付措施。(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12.推动平台支付便利化。支持与“食、住、行、游、购、娱、医”等消费密切关联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优化境外来琼人员线上、线下预订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四)更好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13.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大型商圈、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四星级(含)以上酒店、交通枢纽、三甲医院等重点场所按规定配备受理境内外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等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工具及方式。鼓励非重点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文娱场所、酒店住宿、交通枢纽、医院等积极创造条件比照办理,共同构造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五)不断提升账户服务水平。
14.持续提升账户服务水平。指导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进一步优化开户服务流程,合理实施账户分类分级管理,完善线上预约、多语言服务、咨询投诉等开户配套措施。(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15.强化网点服务管理。指导银行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或“绿色通道”,完善网点便民服务设施,编制老年人、境外人员账户服务指南,提升银行账户服务体验。(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
(六)打造支付服务示范标杆。
16.打造支付服务便利化示范城市。组织支付服务主体围绕“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工作思路,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全场景、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将海口市、三亚市打造成支付便利化示范城市。(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
17.创建支付服务示范区。以海口骑楼老街、三亚大东海、琼海博鳌等区域为重点,实现区域内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等支付方式并行发展、相互补充,打造我省支付服务示范区,充分展示我省支付服务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琼海市政府)
18.优化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前端服务。完善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支付服务设施,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建设境外人员支付服务中心,引导境外来琼人员使用各类支付产品,提升支付服务体验感。(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国资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七)持续加强支付服务宣传推广。
19.持续开展支付安全性、便利性宣传。依托各类宣传资源,特别是借助机场、车站、码头、航空公司、旅行社、银行网点等,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支付服务宣传。(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委金融办、省委外办、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各市县政府)
20.张贴受理标识。督促指导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做好境外银行卡刷卡、ATM银行卡取现、个人本外币兑换等标识张贴。(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1.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督促支付服务主体对从业人员和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和培训,提升支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县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分工制定促进老年人、境外来琼人员支付服务推广的具体政策措施,共同推进方案实施和相关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研究制定境外银行卡受理激励措施,对积极改善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的行为,给予适当财政支持。相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对支付服务主体在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设立境外人员支付服务中心、营业网点以及布放可受理境外银行卡POS机、ATM等活动提供场所和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三)强化考核督导。商务、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将商户银行卡受理情况纳入各自领域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范围。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旅游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地方社会综合治理、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评估范围,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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