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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津商服务〔2022〕7号
其他
天津市
现行有效
2022-08-02
天津市商务局
关于促进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振兴老字号的工作要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焕发活力,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建设自主品牌、全面促进消费、坚定文化自信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将老字号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多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更好满足国潮消费需求,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老字号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提升品牌价值,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提升老字号质量水平。
坚持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传播老字号优秀商业理念,充分发挥老字号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建设中国自主品牌的积极作用,讲好中国故事。
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老字号历史沿革和文化特色,着力完善品牌保护体系,打造文化传承载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多措并举、综合提升,实现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形成有效推进天津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完善体系。激发老字号发展动力,提升老字号创新能力,促进老字号对天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贡献度不断提升,老字号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形成中华老字号、津门老字号多层次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抓出品牌保护新力度
1. 规范推进老字号认定工作。规范开展津门老字号认定工作,进一步扩大老字号市场主体队伍。定期开展基础数据收集分析,进行动态管理,对不具备独特产品或技艺、不符合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实施淘汰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
2. 加大老字号保护支持力度。持续推进老字号商标品牌的保护工作,完善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名录,加大以老字号商标品牌为重点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将我市老字号数据信息植入名称登记禁限用词库,申请人以老字号作为市场主体名称中字号使用的,不得侵犯名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
3. 打击老字号商标侵权行为。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保护,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对屡教不改、重复侵权、社会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老字号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
(二)强化保护利用新手段
4. 做好老字号历史网点保护。将老字号网点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集中成片区域依法依规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原址原貌优先认定为文物、历史风貌建筑并进行原址保护。在旧城改造中注重对老字号原址原貌的保护,确需动迁的,尽可能安排原址复建或就近选址,并依法落实相关补偿。盘活老字号历史风貌建筑,制定保护性修缮等支持政策做好综合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5. 传承发展老字号传统技艺。支持餐饮、食品和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建设符合传统工艺要求的生产、加工配送基地,加大用地保障。推进我市名医堂工程试点工作,鼓励中医药老字号企业举办名医堂。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开办中医诊所,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促进老字号文博展示,支持老字号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建设传统技艺展示馆和传承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6. 保护老字号文化遗产。争取中央及市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老字号非遗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技艺纳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鼓励老字号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支持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培训。依法加强对老字号重要史迹、实物的保护。加大对老字号博物馆在内的非国有、行业博物馆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搭建消费集聚新场景
7. 搭建老字号载体平台。将老字号集聚区建设纳入相关规划,进一步发挥金街、古文化街等特色街区老字号集聚效应,提升一批凝结城市记忆老字号运营活力,加快推进劝业场改造提升。鼓励持有商业店铺资源、产业园区的国有企业积极引进老字号,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出租。鼓励特色商圈、旅游景区和各类客运枢纽引入老字号企业开设旗舰店、体验店。放宽对临街老字号店铺装潢管理要求,允许老字号企业按照传统或原有风格对门店进行修缮,合理放宽老字号企业户外营销活动限制,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店内外传统技艺展示、体验和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人民政府)
8. 搭建老字号展会活动平台。支持老字号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以老字号为重点主题筹划我市地方品牌创建特色活动。举办中国(天津)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扩大天津老字号整体品牌影响力。利用在我市举办的各类优质展会资源,组织老字号企业积极参展参会。引导老字号企业参加境内外老字号及各行业专业展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9. 推动老字号产品和服务创新。搭建老字号网上销售平台,打造天津老字号线上综合旗舰店,鼓励老字号企业之间,老字号与各类IP之间合作开发新产品,通过电商联盟、直播带货等方式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研发创作富含时尚元素、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鼓励旅游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纳入旅游路线进行重点推介,鼓励老字号企业联合有关机构研发文化创意产品,举办文化体验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引导老字号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创新传统工艺,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提升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拓展转型升级新空间
10. 推动老字号技术升级改造。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鼓励老字号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政策引导作用,支持“专精特新”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指导老字号企业在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过程中突出自身优势,提升项目在评价中的竞争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老字号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引导争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1. 推动国有老字号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引进行业地位领先、品牌运营经验丰富、协同作用突出的战略投资者,转换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支持老字号企业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激励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实施员工持股、分红激励和股权激励。(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12. 鼓励培养老字号新人才。加强我市职业院校与老字号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实施“师带徒”“订单班”等人才培养模式。聘请老字号企业工作人员入校兼职任教,支持有能力的院校在课程设置中加强相关内容。对老字号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支持老字号传承人、匠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申报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社局)
(五)开拓宣传推广新渠道
13. 提高老字号品牌显示度。将老字号融入我市宣传系统十大迎庆活动,以“津门老字号”为主题,举办“你好天津”短视频大赛分站赛,邀请老字号企业入驻津抖云短视频平台,讲好津门老字号企业的百年传奇故事,同时广泛发动市民群众拍摄短视频打卡天津老字号,营造天津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宣传载体平台,积极协调各级各类新媒体,策划推出微视频、微电影、纪录片等易于传播的融媒体产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14. 扩大老字号品牌知名度。拍摄制作外宣片《品味天津》、专题片《行走天津》,通过流动的视角,将天津老字号品牌的遗珍之美一网打尽,生动呈现天津老字号的风物音韵。充分发挥天津市重点出版项目扶持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出版单位立足自身专业,发挥优势特长,围绕杨柳青木版年画等具有天津特色的老字号,积极策划相关出版物,厚植老字号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15. 推动老字号走出国门。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引导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国门。将老字号作为“一带一路”宣传推广重要内容,在外事接待中融入更多天津老字号元素,体验老字号产品工艺制作过程,增强外方对中国传统文化认知。加大对老字号礼品的开发力度,将老字号创新产品优先纳入我市外事礼品库的备选名单,积极向外交部、中联部等国家部委推荐天津老字号产品纳入国礼清单,在我市举行的国家级外交活动中优先推荐选用天津老字号产品作为国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
(六)推出金融支持新服务
16. 支持老字号企业上市挂牌。推动已上市挂牌的老字号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平台,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在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优势,鼓励老字号企业在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挂牌培育,支持老字号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天津证监局)
17. 推动金融机构服务老字号发展。发挥“津心融”平台作用,加大金融科技赋能,优化金融服务,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发展。支持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机构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老字号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天津证监局、天津银保监局)
18. 提升对老字号信贷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天津市“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作用,构建“大数据+税务+金融”服务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针对老字号企业特点,积极尝试通过商标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为老字号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促进老字号发展协调机制,相互配合,强化沟通,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发挥老字号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企业、协会和政府之间沟通机制,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助力老字号通过创新重塑竞争优势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市老字号协会)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老字号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区根据工作实际,可制定支持老字号技艺传承、品牌保护、市场推广、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加大对老字号的资金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督促落实。根据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对实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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