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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沪卫中发〔2024〕16号
其他
上海市
现行有效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公布本市2024年度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各项目主办单位:
经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确定,2024年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共38项,现将具体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遵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和内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学时、学分等相关信息。这两方面均为执行是否规范的重要考核指标;培训班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原则上与申报时所填收费标准基本相符;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对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的,一经查实,对项目负责人及主办单位给予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加强项目举办全过程管理。在项目举办2周前进行项目报备,登录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shtcme.com,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并上传办班通知、日程安排等。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项目主办单位须通过信息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2024年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教材讲义使用情况简介、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创建学员通讯录)、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评价表、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培训班合影一张、每天上下午签到表、考核分数数据。线上执行的项目每天上下午至少截屏一次,并附学员在线学习时长、考核分数数据。
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采用电子学分证书形式,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根据项目执行单位提交的执行材料,经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学员完成该项继续教育项目培训所获得的学分信息将统一上传至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中。
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和各学术团体等单位强化对项目执行工作的监管,不定期地对项目执行与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0%,并适时将项目执行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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