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2007年9月13日
各市、州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招商局:
2007年中秋、国庆节日即将来临,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问题,要把做好节日期间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为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确保节日期间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和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做好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
中秋、国庆两节相距时间短,居民消费相对集中,市场需求量加大,各级商务部门对两节市场供应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抓落实,确保货源足,品种多,价格稳定。特别对粮油、肉、菜、蛋、水产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要认真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市场稳定,价格平稳。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组织调运措施,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货源充足。要深入到生猪生产基地和养猪大户搞好货源调查,掌握当地生猪生产周期、出栏数量、外流数量及货源流向。要搞好猪肉市场调查,掌握当地市场猪肉日常消费量和节日消费量,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二、加强市场调控,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两节”期间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各级商务部门要及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维护市场稳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市场供应工作的指导,加强综合协调,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两节”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不出现脱销断档和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已明确要求建立猪肉储备,确保猪肉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目前省级储备任务已经落实到位。各地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建立一定量的市级猪肉储备或经营性储备,市级储备量要能够保证本地3-5天的市场供应。一旦市场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断档或猪肉市场价格超过居民心理承受力时,要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动用市级副食品风险基金和价调金,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保证全省猪肉市场稳定。
三、密切注视市场变化,加强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
“两节”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注视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市场监测、监控和信息反馈工作。要选择好当地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大型商业企业作为监测对象,要确定好监测的范围和指标,要严格遵守报送制度。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应急状态下的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责成专人具体负责。要坚持做好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告制度,在加强生猪等肉品市场监测的同时,加强对“菜篮子”、“米袋子”的主要品种和生活必需品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和预报,及时、准确报告有关情况,更好地为政府调控决策服务。各地在市场运行监测中如遇重大异常和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商务厅。
四、强化监管力度,保障节日期间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商务部门要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精神,要以提高肉、菜、酒、调味品等主要副食品上市质量为重点,强化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两节”期间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放心调味品。特别要按照省厅日前下发的
《关于开展畜禽屠宰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以及按照省商务厅牵头与省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秋、国庆两个节日的肉类市场监管,把好屠宰关、上市关。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继续实施肉品挂牌销售,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五、采取有力措施,搞好促销活动和便民服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商贸流通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服务措施,改善购物环境,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要广泛动员经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努力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全省各大零售商场、超市要对节日期间的促销活动要及早进行策划和安排,宣传名优商品,扩大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发挥连锁、配送、直销等营销服务方式,扩大商品销售。提倡设立商品质量咨询投诉站,随时解答投诉问题,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购买商品称心、放心,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繁荣、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