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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2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6-22

颁发部门

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正文内容

关于省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2018年6月22日

省直各参保单位、相关零售药店:

  按照《关于开展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17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医险函[2017]74号)的规定,我中心经过资料评估、资格公示、联网测试及实地验收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等程序,经研究决定,确定山西滨海专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阳店等206所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为省直定点零售药店。

  各定点零售药店应及时与省医保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统一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经济的购药服务。

  附件: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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