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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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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山东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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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政府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切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健康形势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先后开展了两轮“健康山东行动”,以健康为导向的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健康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7万所,拥有床位54.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64.3万人,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45张、2.46人、2.70人。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4.53‰、5.58‰、12.62/10万,主要健康指标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居全国前列。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生态环境及生活方式变化等,为人民群众健康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对维护和促进健康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我省老龄人口总量居全国首位,健康服务需求旺盛;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发病数量依然较多,新发传染病传播风险依然严峻;慢性病上升趋势明显,导致的疾病负担日趋加重,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占居民死因构成的75%;居民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精神障碍导致的社会问题凸显;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中的健康危险因素比较复杂,职业安全、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叠加;人群整体健康素养水平不高,城乡、区域差异较大;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优质资源不突出,健康领域内部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健康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有待增强;以健康为导向的公共政策还不完善,大健康格局尚未形成。人民群众健康意识日益增强、健康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倡导以大健康理念引领全民健康生活,在更全方位、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统筹健康山东建设,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全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的协调发展,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生活。
第二章 发展机遇
未来15年,是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空前重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建设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基础性地位更为凸显;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社会力量更为广泛地参与健康领域,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越来越被广泛认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环境不断趋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卫生与健康事业正成为助推实现“双中高”的新引擎和新动力;健康与其他行业加速融合,健康领域科技不断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给健康山东建设提供了更广阔空间和更强劲动力;通过两轮“健康山东行动”的实践,逐步构建起了“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健康推进机制,成为推动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经验。因此,必须全面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抢抓历史机遇,大力推进健康山东建设,为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第二篇 总体战略
第三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主题,着眼“健康事业、健康产业”两翼互动,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健全健康支撑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公众参与的健康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健康的体制机制、经济发展方式、社会治理模式、生活方式和生态环境,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任务目标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融入所有政策。把增进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围绕影响我省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以及群众最迫切的健康需求,
补齐短板,深化改革,全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高效、绿色、集约发展。
——坚持公平公正,促进均衡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公益性,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地方、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重点关注贫困人口、流动人口、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健康需求,实现全民健康,促进社会公平。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建共享。强化政府在健康领域的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整合全社会资源,强化个人的健康意识和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
第四章 战略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符合山东特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初步形成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氛围和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健康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健康环境持续改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主要健康指标居于全国前列。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主要健康指标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健康期望寿命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左右。城乡居民健康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普及,居民健康理念进一步形成,掌握更多健康技能,生活方式更加健康,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
——健康环境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大气、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人居环境不断改善,食品药品、生活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公共安全环境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优美。
——健康服务优质高效。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供给更加高效,服务内涵更加丰富,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健康保障公平持续。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消除全省健康保障水平的城乡、区域和人群差异,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5%左右。
——健康产业更具活力。建立起体系完整、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消费能力明显增强,成为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
——健康治理科学高效。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提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等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多元卫生与健康治理机制逐步形成。
表1 健康山东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指 标2015年2020年2030年
健康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岁)7879左右81左右
婴儿死亡率(‰)4.774.03.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035.03.3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13.0410.07.1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91.592.095.0
健康生活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2223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203843以上
人均体育场面积(平方米)1.82.02.5
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4.8610.025.0
健康服务与保障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4.3比2015年降低10%比2015年降低3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412.703.30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2.583.375.0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124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3.0275.085.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31.9428左右25左右
健康环境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48.562.0持续改善
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53.0161.5持续改善
药品抽检合格率(%)97.097.598.0以上
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97.097.598.0以上
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696以上98以上
健康产业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万亿元)—12
第三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五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一节 普及健康知识
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健康元素全方位融入到公众生产生活,以社区、农村、学校为重点,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和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为抓手,面向广大城乡居民,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借助广播电视频道开设一批公益健康栏目,报刊报纸推出一批健康专栏,拓展健康教育新媒体宣传渠道,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健康教育基地,每个村(社区)建成一个健康教育专栏。到2030年,全省8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标准,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第二节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健全覆盖全省的居民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形成适应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健康教育方法和策略。将健康素养纳入高中以上入学和各类入职等测评体系,将健康素质测评纳入教育测评体系。把握健康信息传播主渠道,探索建立健康顾问审核机制,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将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融入医疗机构诊疗全过程,强化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实现全程健康管理。到2030年,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开,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
第六章 塑造健康生活方式
第一节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即定期进行一次健康评估,自觉控烟控酒,适度减少盐、油、糖的摄入量,促进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与健康心理。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指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发展壮大基层健康指导员队伍,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能和辅助用品,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
开展健康状况评估。推广体重、腰围、血压等健康指标自助检测。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血糖血脂检测、口腔检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规范常规体检服务,建立行为危险因素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干预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机制。
强化控烟控酒。综合运用价格、税收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推广戒烟热线,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遍开设戒烟门诊,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和健身场所全面建成无烟场所。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实施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到2030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高风险饮酒比例降低到10%以下。
推动减盐、减油、减糖。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居民每日食盐摄入量降到9克以下。
促进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倡导终身口腔健康理念,加强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口腔健康服务。普及维持健康体重知识,引导居民通过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开展自我体重管理。推动医疗机构开设医学减重门诊和运动指导门诊。推广健骨操等适合不同人群的健康保健操。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提高精神障碍的早期发现与治疗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开设心理咨询室。到2030年,实现社区与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全覆盖。所有县(市、区)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12320热线,所有学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用人单位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
第二节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药物滥用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将未婚青少年纳入免费避孕服务范畴。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能力。完善戒毒服务,健全戒毒等管理体系,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衔接。建立完善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规范使用镇静催眠药和镇痛药等成瘾性药物,预防药物依赖,增强药物依赖的治疗服务。
第七章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第一节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制定全民健身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容并根据情况加大权重。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居住区全面配建公共体育设施。构建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扶持和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全省基层体育站点达到每万人12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3‰,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
第二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制定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实现全民健身生活化。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开展“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运动项目。实施校园健身行动计划,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受益终身的运动技能。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以村(社区)为单位普遍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倡导每周健身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小时。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在医保基金结余比较多的地方,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到203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43%以上。
第三节 促进体医融合
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促进体医结合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的建设,将健康教育、医学检查、体能测评、体质与健康监测和运动管理有机融合。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实现乡镇(街道)国民体质检测网络全覆盖。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制定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统筹基层公共体育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逐步形成以体育健身知识宣传、运动技术培训和指导、运动营养和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体质健康干预体系。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推广普及适合残疾人身心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健身方法。在公共体育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和路径。
第八章 保障学生健康
第一节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执行健康教育“五落实”(即场地、课时、课本、教师、教案落实)。建立学校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制度,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到2030年,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第二节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管理
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推进健康促进校园建设工程。建立健康巡查制度,加强学校卫生管理。规范设置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心理咨询室等师生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预防校园伤害与暴力。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所有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均配备满足需要的校医(健康教师)和心理辅导员,所有学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健康促进学校达标率85%以上。
第三节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学生常见病筛查与早期干预。组织开展免费口腔健康检查,推广简便适宜的口腔疾病预防和治疗措施,中小学生患龋率控制在17%左右。坚持学生眼保健操制度,开展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加强中小学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均衡膳食和进行体重干预,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推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家校联动干预机制。实施学生体质提升计划,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到2030年,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
第四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九章 加强全民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规范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者间的无缝衔接,实现医防结合。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引导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参与公共卫生工作。
第二节 强化重大疾病综合防控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建立完善以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信息共享、疫情公开、疫情处置、患者诊疗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测管理体系。规范疫苗预防接种管理,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分阶段逐步增加第一类疫苗种类。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艾滋病疫情保持低流行水平,梅毒等重点性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建立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发现、治疗与管理,全省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加强乙型肝炎防治,1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维持在较低水平。有效应对麻疹、猩红热、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控制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杆菌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防范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黄热病、寨卡等新发与输入性传染病。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维持无本地病例状态。落实食盐加碘和改水降氟等综合防治措施,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
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省建成100个国家及省级示范区。规范实施重点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推动开展适龄人口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随访。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探索开展血脂异常管理。逐步将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以上,心脑血管疾病病死率和致残率显著降低。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建立心理问题早期识别发现与干预机制,推动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规范治疗与系统管理。到203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治,管理率、治疗率力争达到100%,抑郁症治疗率大幅提高。
第三节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加强项目间整合和衔接,不断丰富和拓展本地服务项目内容,将一些服务对象广、干预效果好、成本效益高的项目纳入服务范围,扩大人群覆盖范围,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有效预防干预措施,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第四节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综合治理机制改革,实施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残疾照料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机制,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配套经济、社会体系,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与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服务相结合,实施全程服务、精准服务、个性服务,不断满足群众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扶助关怀。健全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到2030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第五节 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
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智能监测预警、口岸精准检疫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口岸与地方的联防联控机制,控制和应对境外输入传染病。加强国际旅行健康指导与服务,建成国际一流的旅行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
第十章 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一节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重点布局,整合共享,提供均等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基本实现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均衡化。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到2030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打造优质资源集群。实施医学高地创新提升工程,高水平规划建设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打造区域内集医教研、预防保健、健康旅游、康复养老为一体,布局合理、专业互补、资源共享的现代化、国际化综合医疗服务中心。在已规划建设7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基础上,努力争创国家级综合、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加强重点专科、专病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优势专科,形成优质医疗资源集群,打造1小时优质医疗服务圈。到2030年,打造100个左右的省级特色专科,力争妇儿、眼耳鼻喉、心血管、血液、内分泌、器官移植、生殖医学、肿瘤精准治疗等专业诊疗水平实现国内领先。
夯实基层医疗基础。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完善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形成较为完善的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同质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提高区域基层卫生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科学论证与设置急救站点,打造专业化急救队伍,形成指挥统一、调度科学、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功能完备的院前急救体系。以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和意外伤害医疗救治能力为重点,突出基层能力建设,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心脑血管等急性疾病多学科诊疗模式。
第二节 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建立防治结合服务新模式。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重大疾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将预防性服务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更加关注心理干预,推广使用营养处方、运动处方、心理处方。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及新发、输入性传染病定点医疗救治网络建设,提高规范治疗率。全面实施心脑血管疾病和食管癌、胃癌、大肠癌、肺癌等重点癌症院内机会性筛查。推动癌症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完善诊疗模式,提高重点慢性病医疗救治水平。
建立医疗服务新模式。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和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调机制,打破层级和专业限制,逐步建立上级专科、基层全科、公共卫生及健康管理“专全结合、医防结合”的诊疗服务模式,实现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等全链条服务。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到2030年,基本实现人人拥有家庭医生。加快医疗卫生领域军民融合,积极发挥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作用。
第三节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建立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质控规范化,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管理与控制。推进区域性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建立与医院整体发展相适应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体系,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健全完善药事管理制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十一章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第一节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到203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置全覆盖,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中心。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创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加强中医康复医院建设,普及中医医院康复科室。
第二节 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置一所市办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能够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中医诊疗服务。每个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所县办中医医院。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创建1-2个国家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打造一批省级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逐步打造中医优势病种治疗体系。建设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协作机制,积极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加强中药饮片和中药院内制剂质量监管,鼓励中药院内制剂开发和使用,建立中药制剂全省调剂使用工作机制。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30年,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达到30%。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齐鲁历代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以及传统制药、鉴定和炮制技术的整理研究,实施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建立系统完善的齐鲁中医药文献资源库和山东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库,挖掘和发展齐鲁中医药学术流派。凝练中医药精准医疗技术,实施经典传承、经方运用和经验传授的“三经传承”战略。开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造就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疗效显著的中医药骨干人才。支持中医药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传承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中医基础理论、辨证论治方法研究,提升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能力。注重养生保健康复技术、药品和产品的研发。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重大技术成果,推动新药创制。
第十二章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第一节 强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
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建立完善系统、连续、综合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模式,向孕产妇免费提供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进基因检测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持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强妇幼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持续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到2030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8%以上。
第二节 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
实施减少残疾行动,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预防精神残疾。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科学救护等措施,减少肢体残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将残疾鉴定情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填报内容。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到2030年,全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0%以上。
第三节 促进健康老龄化
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进一步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通过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等多种形式,为入住机构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为老年人长期护理提供保险产品和经办管理。加强老年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提供老年健康多元化服务。推动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体建设,明确服务内容和项目清单,让失能失智老年人享受到机构生活照料和医疗照护服务。完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以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为导向,推动老年健康产业发展,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养老品牌。
第四节 大力实施健康扶贫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对口支援等形式,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资源,对患者实施一站式救助。针对我省贫困人口关节疾病致残比例高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第五篇 营造健康环境
第十三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开展铁路、公路、河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在2018年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和粪渣标准化利用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广清洁能源。到2030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率持续提高。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国家卫生城市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县城达到全省县城总数的60%,省级卫生乡镇达到全省乡镇总数的50%。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5000个。
第二节 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将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调查,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规范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评估。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市(县)和示范村镇。
第三节 实施健康细胞工程
将健康细胞工程纳入卫生城镇、健康城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测评体系。以建设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医院、健康餐厅(食堂)、健康市场(超市、商场)、健康广场(公园)、健康步道(街、路)为重点,提供多元化的健康服务,营造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广泛开展健康适宜技能培训,组织群体健康管理,推广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到2030年,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现全覆盖。
第十四章 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
第一节 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实施“碧水蓝天”综合防治工程。强化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蓝繁”天数持续增加。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推进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控制海域污染。加强噪声污染防控。
第二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
完善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以保护人群健康为导向的环境标准体系。合理调整能源布局和供给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重点排污行业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淘汰力度。拓宽工程减排领域,深挖减排潜力,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程,推行清洁生产。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加大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和设施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工业垃圾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
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饮用水、空气污染、土壤环境、公共场所等环境质量监测和人群暴露监测、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完善环境与健康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和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赔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报告,做到早分析、早预报、早干预,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事件发生。
第十五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一节 保障食品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构建全省分区域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提高食品风险评估能力。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创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开展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到2030年,全省85%以上的市、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重点食品、药品、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第二节 保证用药安全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的审批制度,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数字监管工程。推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受权人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控制相关不良反应发生率。建立合理用药监管平台、抗菌药物和细菌耐药监测网,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开展高风险药品再评价,完善药品淘汰退市机制和工作程序。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实施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体系。
第三节 改善食物与营养结构
实施居民营养改善计划,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对主食类加工产品的营养科学指导,开发适合不同人群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发展营养强化食品,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缺乏状况。推动低糖、低脂食品生产开发,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饮食,促进营养均衡。继续推动食品和餐饮行业减盐,改良生产工艺,重点减少调味品、酱腌菜和方便食品的含盐量。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管理,食品商场(超市)设置低盐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识别和选择低盐食品。以快餐业、集体食堂和地方名吃为重点,推广低盐、低油和营养食谱。开展示范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推广餐饮菜品营养成分标识,促进膳食营养平衡。
第十六章 保障饮用水安全
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健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建设生态缓冲带等措施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快备用水源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到203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构建极端情况下的应急供水水源保障体系,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第二节 强化供水安全监管
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饮用水安全监管。落实供水单位的供水安全主体责任,推广水质改善适宜技术,完善水处理工艺,合理使用化学药剂,规范使用饮水消毒设施。加强管网维护,逐步淘汰、更新老化管网,减少管网中的二次污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推进水源性高碘和饮用水氟化物超标的地方改水。建立水厂自检、市县两级供水行业和卫生主管部门巡检、省供水行业和卫生主管部门抽检相结合的联合水质监测体系。市县两级建立供水厂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及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制度。到2030年,城乡饮水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城市自来水出厂水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末梢水合格率达到97%以上,农村饮用水合格率明显提高。
第十七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 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网络,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加强多部门间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提升技术支撑能力,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治疗、鉴定和康复服务体系,严格执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做好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工作,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第二节 促进公共安全与伤害预防
优化综合交通安全治理。完善交通标志牌、视线诱导和警示、道路防护栏等安全设施。严格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监管,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到2030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降低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制定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以老人和儿童为重点,完善重点场所保护性设施,消除造成跌落、溺水、误食中毒等伤害的隐患。推行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实施安全社区工程,到2030年,安全社区的比例达到50%以上。
第三节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完善卫生应急预防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基层应急体系延伸工程,建立海陆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实施应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工程,开展应急处置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我应急救援处置的能力。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高危生产与生活环境建立针对性应急救助设备设施。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多层次联动、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节 提高动植物疾病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出入境、农业、卫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与健康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动植物检疫风险评估准入管理,强化外来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查验截获、检测鉴定、除害处理和监测防控,有效防控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跨境传播。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八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卫生资源稀缺和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快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的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医生多点执业政策,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鼓励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到203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规模达到医疗资源总量的30%以上。
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制剂中心、消毒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第三方服务。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推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开展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外包服务。
第十九章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第一节 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医疗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建立完善健康山东便民惠民服务应用,积极提供在线预约诊疗、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信息共享,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业务合作的商保机构,在合作保险业务范围内,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加强健康医疗海量数据存储清洗、分析挖掘、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攻关。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
第二节 发展健康旅游服务
培育健康旅游产业,制定健康旅游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健康旅游业态标准体系和服务规范。结合好客山东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出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小镇、特色街区和养生体验中心。推动各地利用医疗机构、博物馆、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山林、湖海、温泉等独特优势,开展修学养生、滨海疗养、森林康养、温泉浴养等健康养生保健服务。打造一批山东特色、国内知名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增强健康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扶持一批中小微企业,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健康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饮食等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健康旅游业产业集群,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
第三节 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着重发展传统健康体育项目。依托山东山河湖海资源,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积极培育冰雪、山地户外、水上、海洋、航空、汽车摩托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
第四节 发展健康食品产业
推进“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和“海上粮仓”建设。鼓励通过培育推广生物强化作物新品种和加工食品营养素强化,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的现状。倡导绿色、营养、健康、美味的餐饮业发展理念,餐饮服务单位配备专(兼)职营养配餐人员,推行营养成份标识。加快健康食品生产开发,重点发展方便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海洋食品等健康食品。全省创建瓜菜、果品、茶叶、食用菌、中草药、粮食、棉花、油料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家。
第二十章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第一节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选择我省医药行业优势领域,围绕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创新药物、海洋药物、中药现代化和高端医疗器械以及生物医学工程等创新前沿和关键技术,积极发展众创空间,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创新链、产业链紧密结合的药物研发技术体系。加强重大新药、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等研发;开发特色海洋创新药物,努力构建海洋生物药物资源库、重点突破海洋药物研发关键技术,建立“发现-技术-工程-产业”链条,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
提高数字医疗设备、物联网设备、智能健康产品、中医功能状态检测与养生保健仪器设备的生产制造水平,支持研发健康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生物三维(3D)打印技术、医用机器人、健康和康复辅助器械、可穿戴设备以及相关微型传感器件,促进健康医疗智能装备产业升级,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诊疗设备、医用材料国际竞争力。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到2030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全面和国际接轨。
发展特色优势中药产业。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省中药资源数据库。加强野生中药资源保护,在泰山、蒙山、昆嵛山、微山湖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加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打造沂蒙山区、胶东半岛、鲁西南及南四湖中药材产业带。开展中药生产工艺创新,促进现代生产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融合,加快发展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保健饮品、药酒、药妆等健康产业。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
第二节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加快医药产业聚集发展。重点建设济南、淄博、烟台、威海、潍坊、菏泽和阿胶医药工业园等医药园区,形成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医药产业群,构建分工协作、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落实《中国制造2025》,提升医药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信息化水平和节能减排水平,促进技术升级。到2030年,全省制药装备、工艺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发展医疗健康服务贸易,推动医药优势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创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到2030年,全省医药工业主营销售收入达到1.5万亿元左右。
第七篇 健全健康支撑
第二十一章 健全健康政策支持
第一节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将健康融入全省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各项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制定健康影响评估指南,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组织作为第三方进行决策健康评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健康听证、质询、公示、论证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康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切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第二节 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整合资源、完善管理,提高政府投入资金的利用率。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拓展投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建立医疗健康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健康领域,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第二十二章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第一节 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按照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第二节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落实政府在资源配置、筹资机制、支付制度、监管机制、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职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运营管理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运行效率。
第三节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等新模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实现基本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加强医疗保险基础标准建设和应用。
第四节 优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使用环节改革创新。优化供应链集成管理,促进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推进流通企业向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服务延伸,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推进“互联网+”商业运营模式发展,合理调配线上线下资源。构建科学的药品、耗材采购监管服务和价格全过程追溯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医药流通网络,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完善与拓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体系,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完善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提高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和应急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医药公司定点商业储备机制,健全药品储备制度。结合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建立完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节 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制度
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网格化、信息化监管。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准入程序,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和公示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政府监管、第三方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制,实现综合监管全覆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不良执业记分管理。整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管资源,实现智能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违规执业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医疗广告。
第二十三章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健全健康法治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健康领域地方立法项目遴选机制,加强中医药、公共场所控烟、爱国卫生运动、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完善医疗技术操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康法规规章和政策评估制度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长效处置机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章 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第一节 优化健康人才队伍结构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基层发展活力。实施全科医生培养工程,加大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城乡健康人才对口支援、双向交流,优化高等级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帮扶政策。加强药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泰山学者、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建设平台,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第二节 建立灵活开放的育才引才机制
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健全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制度。建成适应行业特点,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与继续教育三个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协同培育模式,注重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形成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建立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执业环境,提高行业人才吸引力。
第三节 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根据国家试点部署,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在全省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用于聘用具有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设区市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工同酬、同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对优秀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章 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第一节 构建健康创新平台和网络
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疾病系统研究网络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医学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
开展发病率高、病死率高、致残率高、医疗费用高、科技支撑作用高的“五高”常见多发疾病防控和临床诊疗适宜技术研究。建立全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确定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库,将成熟技术推广至基层医疗机构。
第二节 推进健康科技进步
依托“精准医疗”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等,重点支持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强基于社区人群的重大慢病干预研究。加强环境治理、水质改善、职业病防护、人畜共患病防治等领域联合研究,着力解决跨部门的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难题。针对我省临床用药需求,仿创结合、系统集成,运用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等医学前沿技术,研制提升防治重大疾病及应对突发疾病的重大新药和急需药物。
第三节 推进健康科技机制创新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科卫协同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科技决策咨询、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密切合作,促进健康与科技发展的高度融合。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鼓励科研人员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改进评价方式,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第二十六章 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省、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基础资源、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互通共享、规范应用,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强化安全保护机制。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应用集成,实现健康医疗“一卡通用”。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建立省级远程医学中心和17个市级远程医学中心,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第二节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加强省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加强居民健康状况等重要数据精准统计和预测评价,完善健康相关问题敏感信息预警机制。整合社会网络公共信息资源,加强多方数据共享,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市场化开发利用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
第二十七章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单位补充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医保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
第二节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健康保险机构,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等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责任险等多样化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积极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发展。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加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30年,建立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二十八章 开展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中国全球卫生战略,深化全方位人口健康领域国际合作,抓住“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契机,积极开展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及城市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传播,扩大影响,共享疾病防控经验。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做好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第八篇 强化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章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的整体工作格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督促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将健康山东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重大工程和项目。加强卫生与健康智库建设,推进前沿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和应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三十章 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利用多种现代传播手段,持续不断地宣传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性、内容和进展,每年发布“山东省人群健康状况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健康山东建设推进情况和山东居民健康状况,让广大城乡居民和全社会深刻理解健康山东建设的背景、意义和任务,提高各方面参与健康山东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省城乡形成健康山东建设的浓厚氛围,凝聚多方力量,形成良好的群众参与基础和支持环境。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大力推广各地各部门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卫生与健康领域先进事迹、先模人物,积极营造有利于健康山东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一章 做好实施监测
采取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方式,制定健康相关问题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对本规划纲要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细化完善,明确各个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完善日常督查机制和评价考核体系,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制定规划纲要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对各地实施规划纲要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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