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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2-07

发文字号

鄂安监发[2018]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2-07

颁发部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8]11号

2018年2月7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湖北省2018年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2018年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我省2018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一、 宣传培训主题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加强对职业健康“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机制的宣传引导,夯实基础,突出职业健康的宣传培训教育,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贯彻落实。
  (二)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55号),提升政府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能力,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围绕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132种法定职业病,突出尘肺、职业中毒、重金属中毒等重点职业病种的防治知识、诊断标准、鉴定规定宣传,重点行业尘毒危害防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标准要求,接尘接毒劳动者个人防护,个体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益,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保障权益等。
  (四)提升职业病防治队伍能力。加强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卫生专家队伍等技术支撑队伍能力,提升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能力,以及重点岗位劳动者防护知识和能力。

  二、活动形式
  (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4月下旬,全国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将全面启动。省暨武汉市将在武汉市主城区组织开展湖北省暨武汉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宣传活动。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职业病防治技术单位等参加活动,并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全省各地至少选取一个重要集会场所或工业园区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地要组织大型企业、职业病防治技术单位等,在工业园区、车站、码头、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组织全省职业病防治网络知识竞赛。2018年6月至10月,省局将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健康网络知识竞赛。各地要积极组织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用人单位及职工,积极参加全省职业健康网络知识竞赛,网络知识竞赛内容以《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总局相关标准规定为主,参加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登录“湖北长江传媒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学院”(www.hbcjaq.com)免费下载学习资料、自行注册及参与竞赛活动。
  (三)开展全省职业健康巡回宣讲活动。省局成立职业健康宣讲团,在全省开展职业健康巡回示范宣讲活动。各地要从辖区内大中型企业、职业病防治技术单位等选拔熟悉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一定宣讲能力的宣讲员,参加全省职业健康宣讲活动比赛和宣讲能力培训。省局选拔优秀宣讲员在全省开展职业健康巡回宣讲,采取讲故事的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开展巡回宣讲活动。
  (四)依托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省局将在《湖北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湖北安全生产》杂志等主流媒体开设职业健康系列宣传专栏。定期反映全省职业健康先进经验、动态新闻曝光违法行为。与荆楚网合作开设“职业病防治网络公开课”。在网络和移动客户端等终端播放制作职业病防治警示动漫短片、漫画及科普短视频;国家总局、省局网站以及省局微信公众号也将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专班积极组稿投稿,向媒体反映本地区工作,省局将定期通报各地职业健康稿件采用情况。省局将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制作职业病防治视频公益宣传片,在省级电视台播放。各地要协调当地市、县电视台,中央在鄂、省属等大型企业内部电视台,地铁、车站等媒体单位,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宣传教育活动。国家总局将2018年定为“职业健康执法年”,各地要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方案部署,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宣传”要求,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示范企业,曝光、处罚一批违法企业。各级安监部门网站都要设置“职业健康执法公示公告”专栏,结合监管工作情况,定期曝光职业健康违法违规问题和处罚情况。
  (六)开展“荆楚职业健康百千万公益培训”活动。省局将在武汉、黄石、荆州、十堰、恩施等5个地区,选取粉尘、噪声、辐射、高毒、高温作业等严重行业企业,开展“荆楚职业健康百千万公益培训”活动。在武汉举行开班仪式,培训100名企业负责人、1000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10000名从事尘毒危害作业的农民工。
  (七)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对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讲授执法程序、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风险点辨识,执法文书制作等内容。制作危化、矿山、工贸等3个重点行业的职业健康执法检查教学片,下发全省各级安监部门,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监察执法工作。
  (八)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人员培训。对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技术报告编写、仪器设备操作等内容。对省市两级专家库成员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规范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技术审核、机构资质评审、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九)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员培训。按照国家总局工业企业普查工作部署,在选拔业务水平高、认真负责的专家参加全国职业病危害普查培训讲师培训基础上,从参与全省普查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或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中选拔优秀技术人员开展普查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参与全省普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2018年全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题研究部署,保证经费投入。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以及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专版专栏,进行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企业。
  (三)要依托当地大中型企业及医疗机构,在街头、广场电子屏幕(城市频道)、公交车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群发等形式播放职业病防治公益广告,全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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