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统考鉴定实行机考的通知
陕职鉴发[2018]3号
2018年4月10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韩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鉴定(所)站:
为适应市场需求,规范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提高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4月起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试运行机考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等级
育婴师三、四、五级;保育员三、四、五级。
二、鉴定时间
从4月份起,实行上旬报名,下旬考试。
三、鉴定方式
育婴师三、四、五级职业级别鉴定分别参加理论和实操两科考试。理论、实操科目考试为上机考试,理论实操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保育员三、四、五级职业级别鉴定分别参加理论和实操两科考试。理论、实操科目考试为上机考试,理论实操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四、鉴定费收取及考务费支出
(一)鉴定费标准
1.育婴师三级300元,四级200元,五级150元。
2.保育员三级200元,四级150元,五级100元。
(二)考务费用
1.考生鉴定费通过网上报名由省中心统一收取,结算考务费。
2.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中心统一安排。地市中心承担本地考生的考务工作;选择省属报名机构和个人报名考生的考务工作由省中心负责。
五、报考流程
育婴师三、四、五级和保育员三、四、五级职业鉴定与其它统一鉴定职业一样,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成绩合格接受资格审核的考务流程。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的《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名机构。(1)通过省直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属报名机构,在西安市参加考试;(2)地市报考人员应选择所在市鉴定指导中心,在所选地级市参加考试;(3)个人报名选择其它,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不超过20KB,照片格式*.jpg;*.jpeg;*.gif;*.png。
4.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步骤完成,报名成功。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一周开始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的通知公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也可联系报名时选择的报名机构查询。成绩合格的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工作网站公告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7.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必须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相应机构接受资格审查。
8.网上报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公示的相关报考条件及要求,确定报考职业级别,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承诺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了名,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鉴定费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9.除明确要求参加晋级培训合格后再行报考的职业级别外,报考其它职业级别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各报名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阻碍考生报考,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10.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省中心审核管理部电话:029-82233502
考务管理部电话:029-8223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