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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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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中国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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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医疗保障局
各师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2020年兵团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兵团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2020年兵团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兵团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兵团党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兵团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兵团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兵团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符合兵团特点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高质量保障兵团广大职工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兵团党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正作风纠“四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完善兵团医保制度体系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兵团党委、兵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落细。开展职工医保兵团级统筹调研工作,制定《兵团职工医疗保险兵团级统筹实施意见》。提高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做好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工作。推动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梳理规范兵团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均衡调整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重点增强大病保障能力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继续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
三、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指导各统筹区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省级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健全智能监控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各统筹区依托媒体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培训,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贫困人口纳入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继续落实医保扶贫政策,统筹三项制度综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发生因病致贫返贫。坚持基本制度标准,持续治理过度保障,确保医保扶贫措施在三重制度保障框架内进行。
五、落实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
督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严格履行三方购销协议。积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监测机制。参与落实省际联盟高值医用耗材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加快推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子系统兵团专区建设,力争5月底前上线运行,实现线上签订购销协议、线上采购、线上结算和实施统计监测。
六、强化医保目录管理
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狠抓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积极落实地方自行增补品种消化工作。制定《兵团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确保按照国家要求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和总额预算指标,建立“结余按比例留用、合理超支按比例分担”的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八、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对医疗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和对医改利益调节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与师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通过发挥杠杆作用,构建起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动力机制,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推动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探索完善适应“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发展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医药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建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九、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4月底前完成兵团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和方案设计,6月底前完成软硬件项目招标等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兵团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医保业务信息编码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开展兵团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工作,3月底前完成门诊慢性病病种、按病种结算病种、日间手术等编码信息维护,4月底前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等编码信息维护。积极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兵团层面完成系统改造和使用测试,各统筹区制定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并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工作,确保6月底前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部门做好现有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十、提升医保规划和法治化能力
贯彻落实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编制和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算,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职工医保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积极做好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协调推动兵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改革,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医疗保障经办体系改革的意见》。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适应人口流动需要,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和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十二、强化医保系统能力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医疗保障系统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既能担当又善琢磨的新时代医保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加强新闻宣传,主动回应关切,有效引导预期。
十三、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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