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普洱市宁洱县等7个县(市、区)为云药之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30

发文字号

云科社发[2018]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云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9-30

颁发部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普洱市宁洱县等7个县(市、区)为云药之乡的通知

云科社发[2018]3号

2018年9月30日

各州(市)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第9号公告)规定,经受理申报、审核材料、专家组评审、云药之乡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普洱市宁洱县等7个县(市、区)为云药之乡。

  云药之乡建设周期为3年。请相关州(市)科技局和云药之乡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好云药之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云药之乡建设促进中药材产业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8年认定云药之乡县(市、区)名单

序号州(市)县(市、区)认定品种重点品种
1普洱市宁洱县白及、黄精、云茯苓白及
2大理州漾濞县丹参、重楼、续断丹参
3文山州西畴县山豆根山豆根
4临沧市耿马县重楼、铁皮石斛、滇鸡血藤重楼
5曲靖市马龙区重楼、金铁锁、附子重楼
6楚雄州楚雄市黄精、紫丹参黄精
7红河州弥勒市灯盏花灯盏花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