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银人社发[2018]593号
2018年11月13日
市社保局、各县(市)区人社局:
按照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8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办发[2017]84号)规定,我局及时制定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保险考核办法,并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市辖三区范围内签约的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保险家庭医生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并对一市两县三区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约服务进行了抽查。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方法
考核对象。全市范围内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具备全科服务能力、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服务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共43家,其中:市辖三区范围内服务站(中心)22家、贺兰县5家、永宁县1家、灵武市12家、兴庆区1家、金凤区1家、西夏区1家。
考核办法。各级人社部门牵头,组织本级卫生计生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并抽取相关医疗机构具有全科医生证件的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深入到各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考核设定的统一标准现场考核。考核采取听、查、看、问、电话随访已签约的参保人和现场评审、现场打分、现场反馈存在问题等方法对列入实地考核范围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考核和检查。
二、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主要包括从家庭医生团队的组成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条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签订是否规范、医保补助资金是否按有效签约人数核拨到位、全程医疗医保服务是否按协议签订的内容服务到位或足额服务、服务包内容记录是否规范及时、签约服务覆盖率及各类人群的签约人数,尤其是重点人群的签约率是否达标、是否主动提供上门服务、签约服务知晓率自愿率满意率是否达标、门诊次均费用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增长是否过快、相关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情况。通过查阅家庭医生团队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各类签约服务人群统计报表名册、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本医疗服务记录、宣传活动资料、以及提供主动上门服务随访服务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对实际签约人数与实际支付的医保基金进行了核对,另外还重点了解了各基层医疗机构2018年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情况以及在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经考核,截至2017年底,我市城市范围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取得全科医生执业证的人员41名,取得公卫医师职称证书的人员有28名,实际组建的有效家庭医生团队只有26个,按照每签约一名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支付5元和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上限人数为2000人的政策规定,实际有效签约人数为41205人,医保基金应支付206025元,其中:签约人数最多的为西夏区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团队签约13550人,签约人数最少的为西夏区文博景园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团队签约914人。
总体来看,各单位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比较重视,建立起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有机舒畅的契约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做到: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确定负责人,组建有效家庭医生团队,并明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政策宣传方面,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微信平台、入户宣讲、集中宣传等多种途径,营造氛围;在政策培训方面,能做到培训层次分明,内容丰富,社区医护人员对政策掌握较好;在履约服务方面,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均能认真组织签约对象,分批、定时集中开展约定服务的各项工作;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均采取了一些措施,方便签约对象进行体检;同时,又重点突出签约对象与未签约对象的不同,让签约对象获得更加方便、有效和优质的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签约服务主体资质不全。目前,我市城市范围内共有卫生服务站(中心)88家,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团队只有26个,只占全部基层医疗机构的28%,按照区、市政策要求,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农村由全科医师、公卫医师和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全科医师、公卫医师和社区护士组成,并按照自愿的原则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各项服务。考核发现,组建的家庭医生团队中,大部分成员没有相应的全科医师培训证和公卫医师职称证书就从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明显不符合区、市政策规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流于形式。
2.“签”而不“约”现象明显。家庭医生签约是以协议书为标志,以居民健康档案为载体,根据协议内容要求定期对居民提供服务,考核中发现,部分家庭医生团队发挥作用不够,没有综合利用签订的协议书健康档案的诊疗记录信息、体检记录、健康筛查结果等信息数据,没有通过规范化的健康评估工具,对居民进行基本健康状况进行科学评价;部分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主动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巡视服务次数不够,对不同患病人群提供针对性的、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健康服务水平待于提高。
3.协议签约不规范。按照要求,团队中的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签约主体,签约应是以团队与居民当面签订,但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的团队中,存在以临床医生代替全科医师进行书面签约的做法,如燕鸽湖社区卫生服务站,把协议文本分发到各科室,由科室主任直接与患者签订。
4、签约服务覆盖率普遍较低。实施家庭医生签约的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优先覆盖重点人群,分步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居民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普遍低于30%。
四、考核评分情况
在考核的22家基层医疗机构中,组建有效家庭医生团队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19家,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组建无效家庭医生团队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3家,均未得分。抽查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站)9家,其中有3家无有效家庭医生团队。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及要求
本次考核结果是对2017年度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的一次综合性测评,市社保局、各县(市)区人社局接到本通报后,按照《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各机构得分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核定的有效签约人数支付签约服务费并返还未支付的30%的保证金,没有按政策规定组建有效家庭医生团队的医疗机构,不予支付签约服务费用,已经预付的全部扣回。还没有安排部署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牵头,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考核结果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