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全市药学专业(药品)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09年7月15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现将2009年全市药学专业(药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管药(中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药(中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中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药(中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药(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但未取得药(中药)士资格直接申报药(中药)师资格的,须通过专业考试。
2、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岗位不一致,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的,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申报药师资格。
(三)取得大专及大专以上国民教育有效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岗位相同或相近,按规定予以初定相应职称。
1、获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主管药(中药)师资格。
2、初定药(中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获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⑵ 获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获得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药(中药)士资格。
4、初定职称按属地管理申报,市区及南通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初定人员材料直接报送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局初审后上报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处,市区各有关单位评审材料直接报送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人事厅《转发<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调整标准的复函>的通知》要求,申报中级每人交纳评审费、论文鉴定费300元,申报初级每人交纳考核费80元。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相关专业指精细化工、生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人员申报药学专业技术资格须通过专业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后续学历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任职资历年限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根据苏人通[2007]76号文件精神,申报中级药学专业资格暂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凡破格申报者,取得药(中药) 师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科技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我局网
www.ntfda.gov.cn“工作动态-人事教育处-相关文件”栏目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
(二)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除第1项-第4项不需装订外,其余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人一装,将附件1目录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须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予以确认,各县局报送材料时须将各类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带至市局审查后退还。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按照附件4的格式下载,一律采用标准16K纸型双面打印并装订。
《南通市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按照附件2的格式,一律采用标准A3纸型打印或填写。
对于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标准A4纸型。
未尽事宜请与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周晓松、黄剑峰,联系电话:83548708。
附件:(略)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
2、南通市药学专业(药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
3、2009年拟晋升药学专业(药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5、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