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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6

发文字号

冀卫办医函[2017]3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16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培训班的通知

冀卫办医函[2017]34号

2017年6月16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结合目前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药品采购不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和有关内容,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定于2017年6月18-19日,举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介绍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
  (二)介绍“一问责八清理” 药品采购不规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讲解如何规范梳理、填报“一问责八清理”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
  (三)讲解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考核办法;
  (四)介绍短缺药品监测报告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五)解答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参加人员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药政科(处)有关人员1名;纳入“一问责八清理”范围的医疗机构(以参加专项清理的医疗机构名单为准),每个医疗机构选派具体负责人员1名。

  三、会议时间
  6月18日报到,6月19日8:30培训。

  四、会议地点
  国源朗逸酒店(石家庄市上庄镇上庄大街288号)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局)负责通知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培训,以市为单位统一报名,于6月16日17: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报省药械采购中心(电子版)。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培训班承担。司机等非正式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四)正式参加培训人员凭身份证到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联系人:庞嘉
  电话:0311-87815881、87810065,18903210807
  邮箱:840538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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