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认定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18-05-31

发文字号

银市场监管发[2018]16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银川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5-31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认定的请示

银市场监管发[2018]162号

2018年5月31日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1月30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颁布,2018年3月1日起实施。之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配套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一条例两办法”),并于2018年4月18日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

  目前,我局正在加快落实“一条例两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结合银川市机构改革后,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文件精神,已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和部分带有审批性质的事项划入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际,《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涉及的“登记证”和“备案卡”是否属于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无法认定。

  现请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一条例两办法”中涉及的“登记证”和“备案卡”是否属于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予以明确。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章健,4122735)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