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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晋医保发〔2024〕7号
其他
山西省
现行有效
2024-04-26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和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现就落实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医保政务服务、提升经办效能的重要抓手,通过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2024年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巩固提升、拓展深化一批重点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果。个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业务查询、异地结算等事项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便捷。用人单位部分事项办理更加科学有效,医药企业办理产品挂网时间进一步缩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结算更加规范。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线下服务“只进一门”,将服务送到群众和企业身边,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牵头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省药械招采中心;配合处室、单位: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处、规划财务和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医保局。以下责任单位均含有各市医保局,不再列出)
(二)推动异地事项跨域办,优化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等服务,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牵头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工作专班;配合处室、单位: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三)推动线上服务 “一网通办”,实现更多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视频办,提高全程网办水平,提供智能化办事引导,实现更多事项“免申即享”。(牵头处室、单位:规划财务和法规处;配合处室、单位: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处、省医保中心、省药械招采中心)
(四)推动诉求“一线应答”,不断提升医保咨询服务接办效率。(牵头处室、单位:办公室;配合处室、单位: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省医保中心、省药械招采中心)
(五)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推动传统服务模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缩小服务体验差异,保障不同人群平等享受服务。(牵头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省药械招采中心;配合处室、单位: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处、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六)持续优化医保协议管理,健全协商谈判机制,及时收集反馈医务人员、医药机构意见建议。(牵头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配合处室、单位: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
(七)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时效性,帮助定点医药机构缓解运营压力。(牵头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配合处室、单位: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管处、待遇保障处)
(八)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医药企业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等集中采购工作线上“一件事”办理,压缩各项服务办理时间,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牵头处室、单位: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省药械招采中心;配合处室、单位: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处、医药服务管理处、省医保中心)
(九)巩固提升现有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在企业开办、员工录用、灵活就业、军人退役方面,进一步优化企业医疗保险开户、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和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经办流程。在公民身后事项上,做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方面,做好企业医保缴存信息核查与相关部门有关核查共享联办;在新生儿出生方面,集成化办理医保参保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在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方面,落实好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就医购药“一件事”;在退休事项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同步做好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行政审批类系统对接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配合处室、单位: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待遇保障处)
2024年度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及分工情况,详见附件2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要将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医保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事项举措,定期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动重点事项落地生效。(牵头处室、单位: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省医保中心;配合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医保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调度,勇于担当担责。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的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各市、各处室(单位)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主动做好牵头事项调查研究和政策措施制定完善等工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统筹相关处室、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督查督导;基金监管处负责重点事项基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机关党委负责重点事项的政治监督。(牵头处室、单位:各牵头处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基金监管处)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各处室(单位)要按照省局工作安排部署抓好落实,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增加本地事项,勇于改革创新,用好数智赋能,力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取得更大突破。各级医保部门要通过“周调度、月通报、季小结”加强工作调研督导,按月报送工作进展及成效,及时公布最新经办流程,认真总结推广本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一地创新、全省复用”。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服务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医保领域便民服务良好氛围。(牵头处室、单位:各牵头处室、单位)
附件:1.山西省医疗保障局“高效办成一件事”领导小组(略)
Pharma CMC2024-10-15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8-21
数屿医械2024-06-24
数屿医械2024-06-13
数屿医械2024-05-30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5-27
药事纵横2024-02-28
药通社2023-12-26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3-12-13
药通社2023-06-25
2024-11-20
2024-11-19
2024-11-19
2024-11-19
2024-11-19
2024-11-19
2024-11-18
2024-11-18
2024-11-18
2024-11-11
2024-11-11
2024-11-05
2024-11-04
2024-11-04
2024-10-30
2024-05-30
2024-05-29
2024-04-26
2024-03-25
2024-03-07
2024-03-07
2024-01-31
2024-01-26
2024-01-17
2024-01-08
2024-01-08
2023-12-28
2023-12-27
2023-12-26
2023-12-01
2024-10-23
2024-10-23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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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2024-07-24
2024-07-24
2024-06-13
2024-05-30
2024-05-29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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