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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医学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10

发文字号

卫监督秘[2014]3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合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10

颁发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医学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卫监督秘[2014]36号

2014年9月10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发展(事业)局:

  近期,有新闻媒体报道了对我市2家美容机构的暗访与调查情况,其中在生活美容院开展非法医学美容活动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医学美容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以此次媒体曝光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医学美容专项整治行动:

  一、成立合肥市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医学美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庆
  副组长:葛丛山
  成 员:汪百鸣、李春水、倪修寿、张继荣

  二、检查范围
  点面结合,一是以媒体曝光单位为重点;二是对全市范围内的美容美甲等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类开展医学美容服务的机构是否依法取得《医学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许可开展“医学美容科”;医学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医生、护士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并注册;是否存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学美容机构发布医学广告是否取得有效《医学广告审查证明》;消毒管理情况;生活美容机构是否违法违规开展医学美容等。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从2014年9月10日下午开始至本月底结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由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带队,分别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10月8日前,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与传染病监督科,邮箱:hfwsjdyck@126.com,由其汇总、整理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邮箱:hfwsjdc@126.com
  (二)各地要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卫生执法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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