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4]5号
2014年1月8日
长乐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口岸办)、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工作于2012年6月启动,计划在3年内完成。现将《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创建主体和各成员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密切合作,抓好落实,确保国际卫生机场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西规划共同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合作备忘录》关于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对外形象和国际竞争力,改善投资和对外开放环境,优化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口岸卫生资源配置和长效管理,保障出入境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促进外贸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我国卫生法律法规,现就开展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着重加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口岸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在医疗服务、出入境航空器、旅行者的检疫、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食品卫生、供水卫生、环境卫生、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处理、实验室检测等方面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相关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力争2014年10月申报国际卫生机场并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验收。
二、组织机构
(一)依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国际卫生机场、卫生港口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榕政办[2012]187号)成立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在市协调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审定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并监督落实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定期向市协调小组报告创建工作进度。
(二)工作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依托在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由薛由团同志兼任。负责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任务和资金管理;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创建工作资料片、实验室、展览室的准备;负责创建工作汇总、审核和总结。
(三)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设8个专业技术小组。即创卫工作协调及综合业务技术小组(以下简称综合组)、医疗服务与口岸实验室技术小组、传染病监测与控制与航空器卫生监督技术小组、食品与饮用水安全技术小组、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小组、环境与公共场所监督技术小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小组、医学媒介监测与控制技术小组。各专业小组在机场工作组领导下,根据分工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计划、专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进行现场监测、调研等创建工作;负责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并完成专业技术报告;负责后勤保障、经费管理、对外宣传联系等工作。以上8个小组由各参加创建单位抽调相关人员、支援人员组成。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筹资建组,实施方案(2013年11月-2014年3月)
1.筹措资金。编制创卫资金预算并上报福州市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协调小组,落实资金拼盘。
2.分解项目。依据省级预评估整改情况,工作组制定和完善创建总体方案和分工责任表上报福州市政府,与各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
3.组建小组。从创建各部门抽调人员、引入支援人员(专业人员或协检员)共同组建8个专业技术小组。
4.实施方案。各创建单位、8个专业技术小组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创建活动。第一时间率先启动医学媒介监测与控制等重点项目建设。
第二阶段:查找不足,验收整改(2014年4月-2014年7月)
1.查找不足。工作组、各技术小组组织技术攻关,对照《国际卫生机场创建情况考核评审表》组织对口检查验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提交报告。各专业技术小组完成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和技术分析材料,向工作组递交工作技术报告。工作组完成工作报告。
3.申请验收。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并接受预验收。开展预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正式验收,总结提高(2014年8月-2014年10月)
1.完善报告。完成主体工作后,组织召开迎评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报告。
2.接受验收。接受WHO专家组正式考核验收。
3.总结提高。创建工作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创建内容与要求
严格按照创建国际卫生机场的有关标准,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固体与液体废弃物控制、环境卫生控制、航空器卫生、实验室、综合测评等十个方面达到相应的工作要求。(详见《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技术手册》)
五、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按照“属地支持、企业主体、检验检疫部门技术指导”的原则进行具体责任分工,开展创建工作。
(一)机场公司负责口岸医疗服务、固体液体废弃物处理、机场饮用水卫生(供水站卫生、航空器供水卫生、候机楼直饮水卫生)、候机楼卫生、口岸医学媒介监测与控制、医学媒介展厅建设、口岸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口岸公共部分环境绿化美化、创卫宣传片制作、创卫成果展示室建设、有关技术资料收集整理、迎检准备等。
(二)福建国检局驻机场办事处负责整个创建过程的指导;负责出入境人员检疫、口岸卫生监督(包括口岸食品、饮用水从业单位、公共场所、航空器卫生监督);负责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协同应对。
(三)工作组成员单位(机场海关、福建国检局驻机场办事处、机场边检站、空管局、厦航福州分公司、东航福州基地等驻场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环境绿化、美化,协助做好辖区内口岸医学媒介监测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应对等工作。
(四)工作组成员单位(长乐市)负责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创卫工作提供资金、人员、技术、后勤等支持;负责协调长乐市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福州机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场红线范围外400米防护带媒介防控、机场红线范围外400米防护带环境卫生整治及绿化、水质提升等工作。
1.长乐市发改局:负责对机场创卫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提供支持。
2.长乐市财政局:负责对机场创卫提供资金支持。
3.长乐市卫生局:负责提供专业人员的支援,协同国检做好机场口岸范围内的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4.长乐市环保局:负责机场污水处理后排放的监测。
5.长乐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执法人员,组织联合执法。
6.长乐市外经贸局:负责机场创卫涉及地方事务的协调。
六、相关保障
对照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际卫生机场”的创建标准,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在经费、交通工具、通讯、工作人员及场所等方面提供保障条件,统筹安排,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一)经费保障。由地方政府和机场公司共同筹措创卫所需资金。
(二)人员保障。由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11个技术小组开展日常创建工作。各技术小组人手不足的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所需人员经费从创卫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技术保障。由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创卫的技术指导。
(四)机制保障。建立创卫倒计时、定期例会、督促整改落实等机制,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五)后勤保障。由创建主体机场公司负责提供创卫工作人员所需工作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附件:福州长乐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工作分工责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