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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13

发文字号

冀卫办妇幼[2018]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3-13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办妇幼[2018]9号

2018年3月13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落实两法、两纲、两个规划目标为主线,以保障母婴安全和预防出生缺陷为重点,扎实推进妇幼健康各项工作,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强母婴安全保障
  1.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落实保障母婴安全各项制度要求,保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标准和要求,创建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2.进一步优化孕产妇健康管理。落实孕产妇产前检查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推动早期建档,免费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落实分级管理措施。早孕建册率≥85%,孕妇健康管理率≥85%。
  3.推进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救治工作。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会诊机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开展督导和评估验收。组织全省自下而上层层开展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急救应急演练。
  4.完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规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对重点地区开展针对性督查和指导。

  二、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5.完善全省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网络建设。落实转诊机制,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机构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质量控制。
  6.推进免费唐氏筛查项目工作。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做好组织发动,开展人员培训和质控,提高筛查质量,筛查率达到80%。
  7.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婚检工作的有效融合。提高婚前、孕前检查率,加强质量控制,提升项目质量。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
  8.推进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扩大实施区域,如期完成项目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规范胎儿先心病筛查、诊断,推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
  9.加强出生缺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作用,组织开展胎儿先心病、眼保健、听力筛查、儿童心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队伍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三、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0.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继续开展国家和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提升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
  11.推动落实国家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加快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深度整合融合。
  1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组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

  四、依法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13.严格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4.修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组织专项督导检查,严格规范印章、档案、办证场所、签发流程及相关人员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继续实施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公共卫生项目。强化项目管理,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
  16.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力争安排公共卫生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五、加强儿童保健工作
  17.启动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对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18.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巩固提高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工作。
  19.开展儿童保健专项业务培训。组织落实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和服务指南,加强对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指导,提高儿童保健水平。
  20.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巩固提高“双百”(百家示范孕妇学校、百家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单位)示范单位工作水平,进一步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

  六、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转型升级
  21.推动落实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生殖健康服务项目。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
  22.加强计生药具管理。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育龄群众选择适宜的避孕措施。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顺应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七、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23.建设完善省级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妇幼健康相关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24.推进产妇分娩个案信息上报。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上报率。
  25.做好妇幼保健年报、三网监测和机构监测工作。保障信息安全,加强数据分析利用。

  八、推动京津冀妇幼健康协同发展
  26.搭建京津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妇幼保健信息互通、人员交流、技术协作机制。组织京津冀妇幼健康论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九、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
  27.增强妇幼健康文化自信,积极弘扬妇幼健康先进文化。围绕妇幼健康重点工作,开展政策解读、高层倡导和社会动员,加强妇幼健康典型机构和任务宣传。
  28.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继续开展妇幼健康燕赵行大型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孕妇学校、优生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母乳喂养周、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安全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保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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