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1-28

发文字号

冀劳社办[2008]1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1-28

颁发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内容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问题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18号

2008年1月28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62号)和劳社厅函[2007]226号、劳社厅函[2008]36号文件要求,决定删除《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西药部分的 “替加色罗口服常释剂”( 第678号)和 “抑肽酶注射剂”( 第736号)药品。同时我们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限制使用范围进行了规范和说明。现将有关内容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的规范说明(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