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盛莲医疗美容门诊部变更诊疗科目的函

发布日期

2018-12-28

发文字号

闽卫政法函[2018]10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2-28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盛莲医疗美容门诊部变更诊疗科目的函

闽卫政法函[2018]1051号

2018年12月28日

北京碧莲盛医疗美容门诊部、华盖乾道香港有限公司:

  关于福州盛莲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闽卫医字[2018]010号)变更诊疗科目的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2]103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8]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州盛莲医疗美容门诊部”诊疗科目增加“美容牙科”。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