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
沪卫疾控[2019]023号
2019年8月16日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市口腔病防治院: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近视防控和学校卫生相关工作要求,根据《2019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2019年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相关机构要充分认识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保障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等。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区教育局的沟通协作,共同组织监测点学校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动员告知以及监测和干预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和市口腔病防治院应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
各区应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今年监测数据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市眼病防治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应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今年监测结果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2019年版)
一、目的
为推进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二、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监测范围和对象
各区抽取13所学校(2所幼儿园、3所小学、3所初中、3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作为监测点,监测范围包括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以整班为单位开展监测,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幼儿园抽取5岁半至6岁半儿童,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监测点必须包括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的所有监测点。有条件的区可在上述要求的监测点基础上增加监测学校数量(各区监测点名单见附表1)。
(二)监测内容
各区开展学生常见病、健康影响因素、营养和睡眠等调查(调查表见附表2至附表9)。
1.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
(1)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合作机制和辖区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等;中小学校工作计划、经费投入、卫生保健人员和设施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等。
(2)学生常见病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龋齿、牙周疾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等常见病。其中近视监测内容包括视力、非睫状肌麻痹下屈光、眼轴长度、角膜曲率半径。幼儿园仅监测近视和龋齿。
(3)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a.近视相关因素调查。各区在监测点中抽取7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调查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频次、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以及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读写姿势、视屏行为及时间、户外活动情况以及视力检查与矫正情况等。
b.行为影响因素监测。各区在监测点中抽取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监测学生饮食和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欺凌、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口腔健康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
c.早期用眼卫生及健康状况调查。各区在监测点幼儿园及小学1-3年级的学生家长中开展早期用眼卫生及主要健康状况回顾性问卷调查,包括:家庭用眼行为和环境、出生情况、喂养方式、早期疾病史等。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各区在开展近视相关因素调查的监测点学校同时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每所学校选择6间教室,现场测量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另外,在监测点幼儿园现场检测教室采光、照明等。
2.学生常见病与营养专项调查
在徐汇、静安、虹口、杨浦、浦东、嘉定、奉贤、青浦等8个区的监测点中另抽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各1所,开展学生常见病和营养摄入状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学生饮食习惯、膳食摄入情况等。
3.近视等学生常见病与睡眠的专项调查
在长宁、黄浦、普陀、宝山、闵行、松江、金山、崇明等8个区的监测点中另抽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各1所,开展学生常见病和睡眠调查。
三、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对象和范围
各区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干预。
(二)内容和方法
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全体人群,开展“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1.专家进校园行动。各区组织学生常见病防控专家组,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各区按照全市统一的《学校卫生标准汇编材料》,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和后勤管理采买人员进行卫生标准的宣贯。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各区组织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学生常见病防控作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各区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项目,及时发现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和学校卫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各区教育部门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技术支持下,组织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符合率,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各区教育部门在卫生健康部门的配合下,促进家长重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普及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的防控知识和技能。鼓励和支持家长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减少静坐、视屏和课外补习时间,关注家庭室内照明条件,配备符合孩子身高的桌椅,提醒孩子保持正确坐姿,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科学安排膳食,保证孩子生长发育需求,控制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控制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各区应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疗”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实施个性化管理,定期监测随访,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预防、早治疗,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督促其改善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提供心理卫生服务,消除因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而产生的不良心态,增强信心,培养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性格;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医防融合,延缓疾病发展趋势,降低危害。
7.儿童青少年近视干预行动。在静安、黄浦、浦东、宝山、嘉定、奉贤、金山和崇明区的24所小学开展增加户外活动时间预防近视干预。同时,在全市组织开展不良读写坐姿行为纠正、屈光发育档案建立和学生护眼营养餐等指导。鼓励各区增加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近视综合干预,试点探索与“街道-社区-学校-家庭”联动干预模式,建设若干近视防控示范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儿童青少年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区要高度重视,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将监测发现的主要学生健康问题及干预措施建议及时通报区教育局,并报告区人民政府。
(二)协调配合,保障经费。各区卫生健康委应进一步完善与教育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证监测和干预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人员和设备保障力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健全机构,提升能力。各区应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眼病和口腔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齐设备,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各区应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眼病和口腔病防治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和支撑作用,开展对学校保健老师等相关人员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各区应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以及相应的追责问责制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开展。
五、质量控制
各区卫生健康委应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与应用,适时组织开展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措施的有效实施。要科学选择监测地区,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干预方案组织开展各项干预活动。市级专业机构在接受国家级统一培训后,要对各区负责实施监测及干预的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并加强指导与检查。各区卫生健康委应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现场质量控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
六、数据报送
各区相关专业机构负责本辖区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和市口腔病防治院负责全市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近视调查数据由市眼病防治中心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审核),并按照要求报送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