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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3

发文字号

琼卫科教函〔2020〕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20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年度工作安排,我委定于近期开展全省住培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工作组织

        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住培基地配合做好招收相关工作。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正在或拟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学员类型分为单位学员和社会学员两类。

单位学员是指已被用人单位招录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学员,主要为培训基地本单位学员和其他医疗机构委培学员,其中三甲医疗机构只包含本单位2016年前(含2016年)毕业的学员,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学员应选派参加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社会学员是指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学员接受培训后自主择业。

       三、招收计划

       各住培基地根据我委下达的招收名额制定本基地年度学员招收计划,并于2020年7月7日23:59前登录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yxjl.com/)通过“住培管理平台”上报管理中心审核。

       各住培基地需申请开展外省医学院校专场招收的,应于7月7日17:00前将有关招收专业和计划报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实施。各培训基地专场招收的学员数量不超过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年度招收名额的30%。专场招收的报名、专业理论考试及面试考核工作由各培训基地自行组织实施,于8月31日前将拟招收录取名单报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报名参加住培基地自行组织专场招收的学员,按照相应住培基地公布的招收流程进行报名。

       四、招收流程

       (一)学员注册及填报志愿(7月8-23日)

       学员登录管理中心网站“住培管理平台”栏目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完成报名相关信息填写。

       单位学员限报1个培训专业,可填报3个住培基地志愿。2020年毕业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限报全科专业,中医学专业医学生限报中医全科。社会学员按照“住培管理平台”要求进行填报。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一致。培训专业志愿一经填报,即不予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可电话咨询管理平台技术人员(电话:18976980469,QQ群:703198732)。

       (二)资格审核(7月28日前)

       1.各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本单位报名工作,负责查验报名学员第二代身份证、全部学历学位证书、聘用合同,以及执业医师等其他相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并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学员网络报名表1份(每份均用A4纸张装订)、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医疗机构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须注明培训专业,下同)和本单位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供电子版),并于7月24日17:00前报送至所在市县卫生健康委。

       2.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对本地区学员报名表进一步汇总,与学员证件复印件、学员网络报名表1份和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医疗机构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一并于7月28日17:00前报送至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秀华路34-1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1楼继续教育部1113、1114室),同时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hhainan@163.com。

       3.委直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请于7月24日17:00前直接将本单位学员报名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和证件复印件、学员网络报名表、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医疗机构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报送至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4.社会学员请于7月24日17:00前自行将证件复印件、学员网络报名表、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和报名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提交至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三)招收考试(8月1日)

       招收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考核两部分,每部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核的学员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住培招收专业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1日,试卷分为临床、口腔、中医三个类别,具体考核内容参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具体考核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试学员于7月30日至考前自行登录“住培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核由各住培基地于8月28日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人员与招收计划的比例应不超过3:1。2020届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毕业医学生无需参加面试。

       (四)拟录取学员(8月31日前)

       各住培基地结合招收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学员。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型研究生学历的学员。成绩和学历都相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各培训基地应于8月31日17:00前将拟招收录取名单通过住培管理平台上报管理中心审核。

       培训基地应确保完成本年度招收任务。培训基地可根据具体招收情况向管理中心申请适当调整招收计划,招收计划调整应优先安排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精神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

       (五)正式录取(9月4日前)

       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住培基地上报的拟招收录取名单。报考未录取人员由管理中心根据各住培基地招收名额剩余情况进行统一调剂录取,并将最终招收录取名单报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卫生健康委以文件形式下发招收名单。

       (六)报到参训(9月10-11日)

       录取学员于9月10-11日赴各住培基地报到参训。各住培基地应于9月14日将学员报到参训情况及学员个人信息通过“住培管理平台”报管理中心。学员培训前体检由所在住培基地统一安排,费用由学员自理。

       学员要与住培基地、委派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各住培基地请于9月29日前将全部参训学员培训协议扫描件报管理中心备案。

       五、学员待遇

       培训基地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由培训基地发放,并享有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 不享受省财政补助。委培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并享有培训基地生活补助(不少于1.2万元/年)、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省财政生活补助(0.6万元/年)。社会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和基本工资待遇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并享有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省财政生活补助(0.6万元/年)和培训基地发放的绩效性奖金(平均不少于1.2万元/年)。

       六、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要求,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卫生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积极协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组织住院医师报名,并对学员报名资质和证件进行查验。各医疗机构要本着对单位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本单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报名参训。

       (二)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点组织2020年国家农村订单定向的全部毕业生报名参加培训,并按照我委录取工作安排,按时选送学员参加培训。同时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269号)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全科医生培训,选派人员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由选派单位按在职在岗人员对待”的规定,做好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培训保障工作。

       (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住培招收工作要求,已招收的在培学员不得无故退培并重新报名参加培训。被招收但无故不报到参训或退培的学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培训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招收的培训学员必须连续参加并完成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暂停培训;申请暂停培训者按无故退培处理,其原有培训经历不保留。

       各培训基地、各医疗机构不得聘用履约服务期内和违约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及其他医疗机构委培的住院医师。对违反规定的培训基地、医疗机构,我委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培训基地的资格。

       (四)本次学员招收的有关工作动态将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有关单位通知报名学员关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和管理中心网站“住培管理平台”栏目信息。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戴露露,65335569;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许林洪、麦飞熊,66236195。


附件:1.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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