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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第4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9-2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9-21

颁发部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第4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的公告

2015年9月21日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2015第4期)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薯类及膨化食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品等17大类,共抽检样品515批次,合格 513批次,不合格2批次,具体样品信息附后。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各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抽检小贴士

  微生物类项目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添加剂类项目
  防腐剂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等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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