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27

发文字号

渝教体卫艺发[2016]6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2-27

颁发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通知

渝教体卫艺发[2016]64号

2016年12月27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两江新区社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疾控中心:

  近期,我市多个区县,多所幼儿园和学校相继出现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给师生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切实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防诺如病毒感染爆发流行
  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是一种由诺如病毒感染引发的胃肠道传染病,具有发病急、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等特点,主要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和医疗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诺如病毒既可通过污染的食品、饮用水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途径传播,还可通过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播散至空气中传播;发病主要表现为呕吐和/或腹泻,早期常误判为“食物中毒”,引起家长恐慌,引发舆论关注。诺如病毒感染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流行高峰从10月持续到次年3月,目前正处在高发季节。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虽然是症状较轻的自愈性传染病,患者无生命危险,但发生在学校,涉及到千家万户,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且目前处于高发时期,各区县相关部门决不能掉以轻心,坐视不管,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各负其责,不折不扣的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在传染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发生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舆论事件的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市教委将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舆论事件发生较多的区县进行通报,对教委(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

  二、部门协作,夯实联防联控基础
  各区县教育、卫生、食药监要建立和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及时沟通交流和共享信息,形成传染病防控合力。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管理方法(试行)》(渝卫[2011]77号)要求,责任到人,做细做实,切实抓好以晨(午)检、巡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落实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报告、追踪调查制度和相关管理,对患病学生和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中小学幼儿园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特别是当前一段时间,发现幼儿园、小学以呕吐为主或伴有腹泻症状的病例,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争取第一时间得到卫生部门的指导。
  区县卫生计生委要指定社区乡镇医疗机构定期收集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的相关信息,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强化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以及发现疫情后处置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督促辖区疾控中心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利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对重大疫情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市卫生计生委。
  区县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园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网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区县食药监部门收到中小学幼儿园以呕吐、腹泻症状为主的“疑似食物中毒”报告信息后,要及时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行政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置;调查处置中一旦发现发病原因为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致病因素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建议政府责成卫生计生部门牵头,按传染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置,及时控制传染病疫情。同时,区县教育行政、卫生计生、食药监等部门要及时依法公布相关调查处置情况,避免家长因情况不明而误判,造成负面舆论压力和不良影响。

  三、关口前移,加强介入性宣传工作
  (一)加强学生及公众的常规宣传教育。
  各区县教委要认真落实辖区学校在传染病防控中的宣传教育责任,通过深入实施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扎实改善学生饮用水和学校环境卫生等卫生基础条件,增强学校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控意识和能力;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针对传染病易发季节,适时发布预警通知,指导学校将传染病防控“关口”前移;要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充分运用校园广播、黑板报、QQ群、微信群等传统媒介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多渠道、采取多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传染病预防相关知识和要求,呼吁和积极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健康状况、树立患病学生正规就医意识。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的同时,加强学生、家长、社会公众传染病防控知识和能力的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主动防病的意识和能力。食药临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掌握科学安全的饮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
  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针对传染病疫情,加强介入性宣传引导,消除公众误判,防止舆论炒作;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展“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主题宣传,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普及诺如病毒相关知识,消除社会恐慌,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广泛宣传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是可防、可治、可控的传染病,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积极营造传染病防控家校联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培训,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
  各区县卫生部门要做好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物资和技术储备,做到有备无患,组织相关人员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品目齐全、数量充足,并对相关应急预案、技术方案等进行专门学习。近期,各区县教委应要会同卫生部门组织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和卫生保健人员开展一次学校传染病防控的针对性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以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为代表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能力。
  (二)规范传染病诊断和报告。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切实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报告发现的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要强化对就诊的婴幼儿和托幼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染病诊断、报告敏感性,提高疾病报告质量。针对患者个体,特别是传染病或疑似食物中毒学生,要科学规范诊断结论,尽量避免引起家长误判,引发舆论事件。
  (三)严格传染源管理。
  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要高度重视首例患者管理,要在卫生专业机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做好传染源的隔离、呕吐物和排泄物的规范处置以及环境消毒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做好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宣传教育,严格掌握隔离学生复课标准,隔离学生必须在隔离期满、持医院复课证明方可回班上课,学校要查看并保存复课证明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家校联动,给予因病缺课学生课业辅导,打消家长、学生因病落下课程的心理负担。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务人员管理,加强健康证明的开具管理工作。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因私人关系开具虚假健康(复课)证明。若因此造成学校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一旦查实,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附件1: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基本情况

  一、什么是诺如病毒?对人体有何危害?
  诺如病毒(又称诺瓦克病毒)是本市冬季等寒冷季节感染性腹泻的主要原因,易在幼托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的密闭场所集中暴发。人体感染后可引起以呕吐、腹泻等症状为主的急性发病,病程一般为2~3天。

  二、诺如病毒可通过什么途径传播?
  诺如病毒可通过污染的食品、饮用水、密切接触病人及其污染的物品或表面等途径传播,也可因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处理不当使病毒播散至空气中传播。

  三、如何防控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1、饭前便后勤洗手,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2、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食物彻底加热烧熟,不食用生食品。
  4、餐具和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要清洗、消毒。
  5、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要及时掩闭覆盖,病人吐泻物和接触的场所物品(如教室、宿舍、校车、厕所、衣物、地板、桌椅、餐厨具、污水等)要严格消毒,并开窗通风。
  6、病人应及时就诊并隔离,症状消失后72小时后方可回校。照顾病人时应戴口罩,与病人使用的餐具等分开。

  附件2: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主要临床表现

  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潜伏期多在24~48小时,最短12小时,最长72小时。感染者发病突然,主要症状为呕吐和腹泻,可伴有恶心、发热和腹痛。儿童患者呕吐普遍,成人患者腹泻为多,24小时内腹泻4~8次,粪便为稀水便或水样便,无粘液脓血。大便常规镜检WBC<10/HP,未见红细胞。原发感染患者的呕吐症状明显多于续发感染者,有些感染者仅表现出呕吐症状。此外,有些感染者也可有头痛、寒颤和肌肉痛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脱水症状。

  附件3: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消毒处理和病人隔离要求

  一、消毒处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出现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病人时,应尽快采取消毒措施。由于诺如病毒对常用的消毒剂抵抗力较强,应选用高效消毒剂或有效的物理消毒方法才能达到消毒的目的。
  要特别注意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及其容器、餐饮具、食物、污水及厕所的彻底消毒。还要对病人经常接触的环境物体表面和疫点室内地面、墙壁、家具表面、衣服、家用物品、纸张、书报与垃圾等进行消毒。
  能否正确消毒对于阻断诺如病毒持续传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消毒工作中要加强消毒质量的控制。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发生聚集性疑似诺如病毒感染后应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开展消毒工作。消毒时应正确选择消毒剂,合理使用消毒方法,加强对消毒液浓度测定,对被污染的物品和场所逐件、逐区域消毒,做到不遗漏,保证消毒效果。
  (二)预防性消毒
  1、在诺如病毒感染非流行季节,无明确病例发生的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以清洁为主。应加强通风,注意饮水、饮食卫生,保持好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即可,不需专门针对诺如病毒感染开展消毒工作。
  2、在诺如病毒感染流行季节,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除加强通风、保持好饮水、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外,可对门把手、水龙头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定期进行消毒。
  3、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配备洗手设施或者手消毒剂,相关人员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免洗型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三)疫源地消毒
  病人尽量使用专用厕所或者专用便器,呕吐物、腹泻物要及时掩闭覆盖,可用干漂白粉(加入量为排泄物的1/3)搅拌均匀,放置1~2小时后倒入厕所内。病人的衣服、床单、食具等可先煮沸消毒15~20分钟后再清洗。居室、地面、家具、器皿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或擦拭消毒。病人和家属的手,饭前便后可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0mg/L)涂擦,作用1分钟~3分钟。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时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戴口罩、隔离衣和手套,脱去手套应及时清洁和消毒手,清洁用品(地拖、抹布、桶等)使用后也需清洗和消毒。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四)重点消毒
  在流行区消毒时,要针对流行环节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
  1、要加强对食品餐饮具的消毒,学校、托幼机构要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消毒工作。发生病例的学校、托幼机构应严禁聚餐,并注意餐饮具的消毒。
  2、经水传播可能是造成流行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和管理。必要时,可用漂白粉等消毒剂对水体进行消毒。
  3、粪便和生活污水的管理不善常导致水体污染、食物污染和环境的污染,须加强消毒管理工作,确保无害化。要加强对发生病例学校、托幼机构内所有厕所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进行有效的消毒。防止未经消毒的粪便经阴沟和管道排入水体,确保未经消毒的粪便不污染水体和周围环境。

  二、病人隔离
  轻症患者可居家隔离治疗,症状严重者需送医院治疗,并做好病人隔离消毒和陪护人员防护等。病人患病期间应停止上岗、上课,至症状消失后72小时方可复工、复课;从事保育、食品从业和制水等职业的重点人员需症状消失后72小时且实验室检测诺如病毒核酸阴性后方可复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