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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7-07-10

发文字号

冀卫办监督函[2017]2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冀卫办监督函[2017]26号

2017年7月10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粮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小麦粉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项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贵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可从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s//fbyac9fd4da2a26748b6be37be1ddd422464hqcwqfu00q5q96bbn.fizh.ncu.cwkeji.cn:8080下载),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 系 人:孙雪峰
  联系电话:0311-66165800(传真)
  电子信箱:hbswjwsp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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