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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2014年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讲习班暨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15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4]8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8-15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2014年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讲习班暨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年度考核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4]83号

2014年8月15日

各有关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临床人才,做好我省人才培养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4年9月份在北戴河举办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讲习班,邀请省内外中医药专家,讲授经典理论和临床经验,并组织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9月11日-15日,10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河北省北戴河疗养院(又名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地址:河北省北戴河区海滨东经路198号,电话:0335-4025765)

  二、参加人员
  全国第五批和河北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学术继承人,国家和省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培养对象。

  三、年度考核方式
  (一)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
  1.按照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2)和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4)进行考核。
  2.带教单位对每名学员本年度继承表现(参照年度考核表)撰写一份书面材料,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指导老师单位公章,由项目学员报到时提交。
  3.学员需要提交:学习档案(附件1或附件3)包括《平时考核表》(需要单位盖章)、学习心得、跟师笔记、月记、临床医案、中药资料(限中药专业)、经典理论学习笔记等;继承表现书面材料;年度考核表的Ⅲ-Ⅴ项相关原始材料。(时间:2013年8月-2014年8月)
  4.理论考试。重点是中医四门经典理论和病案分析。
  (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1.全国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员通过研修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应于2014年10月底之前考核完毕。(此次只进行理论考试)
  2.河北省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员按照《河北省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河北省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6)进行考核。
  3.省优才项目学员需要提交:《河北省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年度情况汇总表》(附件5)(单位盖章);学习心得、跟师笔记、临床医案、论文、科研课题等相关材料。(时间:2013年8月-2014年8月)
  4.理论考试。重点是中医四门经典理论和病案分析。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负责通知各位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和年度考核。
  (二)各项目学员要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不得请假,不得晚来早走。
  (三)各项目学员要认真准备年度考核材料,按《学习档案》目录或《省优才年度情况汇总表》所列项目分类整理,顺序装订,以待检查。资料不全或不能提供者视为不合格。
  (四)参会学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交通费回本单位或带教单位报销。培训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授予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I类继续教育学分12分。

  联系人:窦颖 高春玲
  电话:0311-66165309
  电子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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