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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沪疾控局发〔2024〕8号
其他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24-03-11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24年,市疾控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坚持“稳中求进”的基调,全面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疾控体系改革,全面提升本市疾控体系能力,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等各项工作,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一、全面推进疾控体系建设
(一)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根据国家和本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尽快落实各区疾控局实质化运行,稳妥推进市、区疾控中心的改革重组,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全面实施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服务能力、协同能力、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建设13个重点项目。每月组织项目督导,强化项目全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动态跟踪监管。年内,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确保项目建设见实效、实施成果有转化。
(三)持续推进疾控机构现代化建设。启用市疾控中心新址,指导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强化市疾控中心核心功能,重点强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应用型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统筹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利用、对外合作交流等能力。
二、巩固提升传染病防控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针对传染病季节流行特征,做好霍乱、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疟疾等虫媒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巩固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联合研判和协同处置,共同督促指导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第七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保障。
(五)加快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创新。制定《上海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开展宣贯培训和督导检查,探索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评价,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认真总结浦东新区、长宁区和嘉定区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实施。根据国家要求,年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持续推进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IDC)体系建设,年内完成至少20家IDC建设与认证,进一步提升本市“平急结合、高效协作”的临床救治能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网底作用,依托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为重点,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健康宣教,积极探索多病联合筛查和重点对象规范管理。
(六)持续推进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贯彻落实国家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防治规划,以及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巩固提升防治成果。全面启动实施本市“无结核社区”建设,加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规范实施结核病治疗管理,强化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和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第五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围绕“2+X”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本市艾滋病防控新模式。推进实施《上海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丙肝定点医疗机构病例发现、转介、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三、增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着力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本市“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总体设计和整体推进,根据国家和本市任务清单,加快6个新建系统的开发建设和4个已有系统的优化升级,重点做好“上海市传染病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和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的部署应用。进一步健全优化多渠道监测网络,加快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重点提升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哨点医院综合监测、实验室病原监测等工作的质量,制订完善相应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重点增强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早期发现能力。规范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会商和多源数据分析,加强评估结果应用。组织实施监测预警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示范实训基地。
(八)不断增强传染病应急处置水平。开展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梳理、评估和制修订,提高预案的指导性和实用性。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控应急国家队、市级队建设,组织开展基层传染病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市区应急作业中心及配套信息化建设,强化针对性应急培训和实操性应急演练,重点提升疫情先期处置能力和统筹调度效能。
四、统筹抓好卫生与免疫规划工作
(九)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组织修订《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工作文件,优化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电子预防接种证建设,推动智慧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效,常态化加强流感病毒、人乳头瘤病毒等疫苗的便捷接种服务。组织实施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持续落实消除麻疹综合防控措施。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规范疫苗临床试验管理,提升对疫苗产业的技术支持能力。
(十)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持续巩固本市消除血吸虫病状态。落实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做好碘盐及碘营养状况监测,聚焦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加强碘缺乏危害和防治等健康宣传和指导,推进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十一)深入推进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伤害防制工作。聚焦饮用水卫生、空气污染、新污染物等环境健康问题,健全监测网络,组织实施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宜技术应用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统筹做好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多病同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不断提高伤害监测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重点人群伤害预防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学校伤害预防和干预能力。
五、有序开展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十二)抓好优化本市营商环境举措。聚焦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许可事项,持续深化相关项目审批流程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夯实线上线下帮办措施,强化预审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许可服务,做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许可营商环境迭代升级。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公共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任务。做好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推动建立公共饮水点水质监管示范点。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修订集中供水单位许可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制订《上海市预防接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项活动。
(十四)探索推进公共卫生监督“数智化治理”。推进“非接触式执法”模式,优化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智慧化监管项目,将在线监督监测技术应用于游泳池水质卫生、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住宿场所清洗消毒监管中,推动公共卫生重点监管领域有关数据向社会公开服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环节消毒可追溯管理,强化社会化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消毒服务机构智慧化监管场景建设。
六、夯实疾病预防控制科研基础
(十五)强化科研体系能力。持续推动本市大型自然人群队列建设工作,编制相关标准和规范,助力健康上海建设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升卫生健康科创策源能力。研究制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研究课题实施细则(暂行)》,推进落实相关科技创新政策,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政策研究课题和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的申报、遴选工作。探索建设疾病预防控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加强与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协同合作,推进“产学研用管”协同发展。
(十六)推进学科人才建设。依托本市东方英才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学科人才项目等,加快构建符合超大城市疾控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支持国家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探索优化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
七、深化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
(十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会同三省共同签署《长三角疾控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2024—2027年)》,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传染病协同防控、免疫规划信息互联互认、公共卫生监管一体化、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和政策协同等方面加强区域合作。
(十八)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对口技术支援工作,赴凉山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二阶段攻坚行动工作。做好援藏、援疆、援滇、援青以及安徽六安、福建三明等革命老区的援建工作。
(十九)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落实本市共建“一带一路”工作部署,推动疾控领域的交流合作,拓展与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等国家和友好城市在疾控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沪港、沪澳在疾控领域的交流合作。
八、加强党建引领和文化建设
(二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全力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建总要求,持续加强疾控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十一)扎实开展疾控文化建设和健康科普。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疾控文化建设,积极孕育、提炼、弘扬疾控文化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意识,提升疾控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周、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健康科普活动,着力提升疾控系统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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