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8-04-27

发文字号

渝经信复函[2018]22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4-27

颁发部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经信复函[2018]222号

2018年4月27日

程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经开区建设长生河谷大健康产业基地的建议》(第0244号)收悉。我委与市科委、市商务委分别进行了办理。现将我委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药产业发展,出台了《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渝府办发[2016]108号),按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律,在“五园七基地”布局基础上,进一步聚力向两江新区高端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园、巴南生物药和化学药产业园、合川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产业园、涪陵现代中药产业园及南岸医药商业中心集中,形成“4+1”医药产业集聚区,增强集群效应,做大产业规模。
  《规划》中提到打造南岸医药商业中心,加大国内外医药流通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引导市内医药流通企业和重庆药品交易所等向南岸迎龙集聚,将南岸区打造成集企业总部、生物制品进出口、电商平台、展示交易、仓储物流于一体的西部医药商业中心。到2020年医药商业销售收入超过800亿元,基本建成我国西部医药商业中心。我委支持南岸区积极争取全国药品交易定价中心、国家药品监测、审批分中心、全市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公立医院药品物流配送中心)、西部进口药品保税口岸、全市药品研发成果转化基地西部医药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落地。二、关于“进一步加大配套政策扶持”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重庆市产业人才支持计划》等针对工业领域的重要文件,以及《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针对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政策性文件,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从财政、税费、金融、人才引进等各个方面进行帮扶和指导。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对新引进的重点项目,优先纳入市工业和科技发展专项、市政府引导基金等支持范围,并在生产要素、投融资、行政审批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
  一是鼓励兼并重组。支持市内企业兼并收购国内外生产、研发及商贸流通企业。对成功并购市外企业并在我市建设生产线的企业,市级分别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8%予以补助(单项补贴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落地区县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引导企业出口外销。对通过美国和欧盟生产认证的企业或项目,市级按实际出口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连续不超过3年),所在区县财政也要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加大大品种培育力度。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支持政策》(渝府办发[2017]130号)。为落实有关政策,我委于12月11日发布了《2018年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支持项目申报细则》(渝经信医药[2017]13号),并在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中设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专项予以支持。对购买原研药、首仿药、全国独家品种生产批文并移到我市生产且年产值超过1500万的,或引进的其他单品种,在孵化上市3年内实现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的,市级给予每个品种一次性补助50万元,项目所在区县政府要分别给予配套支持。
  四是鼓励引进培育高端研发资源。对于申请创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的,经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咨询论证并确认后,还可以获得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资助:给予“三高合一”专项(高端平台培育资助专项、高端人才团队引进专项和高新技术研发主题专项)支持,原则上每个资助1000万元。对从事竞争前技术研究为主的,探索建立稳定支持机制,支持费用最高可达其运营费用的1/3。对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依据企业所得税额及研发人员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数额,给予连续三年研发补助。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符合相关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性质新型研发机构,可连续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每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同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新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符合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强化人才激励措施。
  全面落实《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所在区县在引进人才的购房安置、落户、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共为医药相关产业高层次人才兑现安家资助、岗位津贴2163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组织实施“鸿雁计划”、“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组织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在内的用人单位到北京、上海以及北美、港澳等地引进紧缺人才,努力解决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紧缺问题。同时,积极做好人才服务,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在渝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才在渝创业创新提供服务保障。
  (四)加强第三方服务。
  鼓励第三方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业设计、专利池、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专利标准、样机制造、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创新全链条服务。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创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整合专业领域的技术、资本、信息、市场和人力等资源,培育发展一批创业导师队伍和专业培训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第三方创新服务机构购买专业化服务。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委医药处 魏彦杰
  联系电话:63895879 13709421183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