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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石家庄市中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6-11-02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2016]4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1-02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石家庄市中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冀中医药[2016]40号

2016年11月2日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石家庄市中医院增加执业地点和床位编制的请示》(石卫呈[2016]52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石家庄市中医院设置东院区,设置床位500张,地址在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138号佰川大厦。

  请你委切实加强对新设院区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和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待人员、场地、设备配备到位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办理执业登记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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