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对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和延期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16

发文字号

冀卫办科教函[2018]2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1-16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对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和延期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8]29号

2018年11月16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跟踪项目管理,评估我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实施绩效和水平,我委将于近期对2016年度86个跟踪项目和2015年度延期验收的4个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6年度我委下达的86项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附件1)和2015年度延期验收的4个跟踪项目(附件2),共90个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自评总结阶段(11月19日-12月2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跟踪项目开展情况,内容包括:承担项目数量及概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人才培养情况,项目完成质量、效益及推广情况,项目实施中遇到问题及措施,对跟踪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分项目进行自评,并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
  (二)评估检查阶段。组织专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对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委将依据专家考查意见作出验收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本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推动跟踪项目工作深入开展。项目验收情况将作为确定下一年度跟踪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延期及限期整改项目验收仍然不合格者,我委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向项目承担单位追回拨款;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我委将禁止其单位申报跟踪项目2年。
  (二)请于12月20日前将跟踪项目工作总结和跟踪项目验收报告1份(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我委科教处。省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级单位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统一报送。上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哲 0311-66165201
  Email:hebwstkjch@163.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