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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销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2-10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函[2008]422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发生可疑不良事件后,国家局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经对现场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结果符合GB18671-2002《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标准要求,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质量体系存在问题。

  鉴于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你局的复查,恢复生产,国家局决定恢复该企业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批号:20080421)的销售。

  请你局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保证产品安全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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