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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强化理论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29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7]3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29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强化理论培训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7]37号

2017年3月29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16]58号)要求,我局定于4月中下旬在河北中医学院对项目学员进行为期两周的经典理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7日-27日,16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河北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河北中医学院橘泉校区)。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三、培训内容
  结合中医药四部经典,讲授经典医案、临床经验等。

  四、培训学员
  河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继承人(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尽快通知项目学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项目学习。项目学员所在单位要对培训工作予以支持,确保项目学员完成培训任务。
  (二)各培训学员要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如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三)参加培训学员住宿统一安排,交通费回本单位或带教单位报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河北中医学院继教学院 刘伯滔13363888939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 李 磊 0311-6616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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