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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发布日期

2023-01-2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23〕6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3-01-21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王浩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深化节约型政府建设,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新增财力,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在帮扶企业、发展产业、改善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上。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3.贯彻“简约、安全、精彩”理念,举全省之力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放大亚运效应,做到办好一场会、提升一座城。

责任单位: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政府,省体育局、省残联,省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徐文光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加强政策整合集成,形成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大政策包”,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清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积极争取、用好国家政策,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占全国份额6%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占全国份额8%以上,争取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5.按照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年度计划,安排省重大项目100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6.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7.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科技、城市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优结构、补短板的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8.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建设资金来源,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拉动民间投资较快增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杭州铁路办事处

9.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督导服务机制,继续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有效解决重大项目建设难题,省重大项目中的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0%、三季度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着力提升县城承载能力,指导各县(市)编制3—5年实施行动计划,分类选择一批县(市)开展省级试点,率先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机制创新、强镇扩权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委编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

11.促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分类分档办法,完善金融支持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12.有序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完成整治项目100个,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以上,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3.主动服务全国大局,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加强绿色电源项目建设,核准开工10个项目,加快建设22个项目,建成投产5个项目,新增并网清洁煤电装机200万千瓦、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集团

15.加强省外清洁电力入浙项目建设,全容量投产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工程,争取核准开工甘电入浙特高压直流工程。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16.加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油气管网建设,新增接收能力300万吨/年以上,新增油气长输管道60公里以上,提升国家天然气干线下载能力30亿方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能源集团、国家管网浙江公司

17.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信访局、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浙江海事局

18.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成美丽海湾4个;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交通集团、省海港集团

19.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促进生产安全指标持续向好。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20.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工作。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省减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三、王文序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消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2.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制定支持政策,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鼓励平台企业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

3.加强食品药品全链条闭环监管。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四、卢山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及时足额落实国家和我省降本减负惠企政策,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努力实现经信、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2.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611个,完成年度投资1750亿元,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长1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全力稳住工业经济基本盘,持续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4.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超百亿元数字企业40家,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5.新增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5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6.坚定不移推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5000家,腾出用地5万亩、用能120万吨标准煤。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7.培育壮大企业梯队,实施新一轮“雄鹰”“雏鹰”行动,新增“雄鹰”企业20家、世界500强企业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8.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60家以上,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意设计园区50家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

9.千方百计推动外贸平稳增长,持续推进“浙货行天下”,精心组织千团万企“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在14.5%左右;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贸促会、浙江银保监局、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省外贸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强化外资招引服务,以超常规力度和措施抓好重大外资项目招引工作,力争实际使用外资突破200亿美元、制造业使用外资占比27%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金融控股公司

11.提升重大开放平台能级,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大片区联动发展,确保实现数字贸易额470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量900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360万标箱,开行“义新欧”班列2200列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海港集团,杭州市、宁波市、金华市、舟山市及义乌市政府

12.推动消费复苏回暖,鼓励消费模式、消费业态、消费场景创新,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5%左右。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3.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推动西湖大学等新型高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长学制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西湖大学

14.壮大科技创新力量,推进中科院杭州医学所二期、中国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等重大科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10大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00项以上;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9000件。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15.大力招引培育人才,新引进“鲲鹏行动”专家40名左右,新引育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500名。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五、王成国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织密基层社会平安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功能,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深化诉源、警源、访源“三源治理”;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办公厅、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六、张雁云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2.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500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余额1650亿元以上,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3.依法有序处置企业债务风险、私募投资基金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公安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省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七、张家胜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统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突出保健康防重症,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医疗物资保障能力、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保障水平,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科普实效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省疫情防控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3.贯彻“简约、安全、精彩”理念,举全省之力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放大亚运效应,做到办好一场会、提升一座城。

责任单位: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政府,省体育局、省残联,省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八、胡伟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减证便民”行动。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2.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级各行政执法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3.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启动南宋皇城遗址综保项目,推进上山文化申遗;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扩面,开展“文艺星火赋美”演出3000场次以上,举办中国歌剧节。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

4.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完成文化旅游项目年度投资3000亿元以上,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串珠成链、文化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文化旅游业态丰富多元,培育30家千万级核心大景区,新增10个示范景区镇、50个金3A景区村。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省旅投集团、省文投集团

5.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确保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低于26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2%,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高于94%;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6.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成美丽海湾4个;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交通集团、省海港集团

九、李岩益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持续推动种业振兴,加速推广适用农机和农机化技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52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124亿斤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粮食物资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林业局、省气象局

2.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塑乡村空间、乡村功能,创建和美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带22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省残联、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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