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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8香港美食博览会暨“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0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青海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5-05

颁发部门

青海省商务厅

正文内容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8香港美食博览会暨“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的通知

2018年5月5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青海与香港两地之间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巩固提升香港消费者对青海产品的认可度,我厅将继续组团参加2018香港美食博览会,并借博览会平台举办第十六届“青海商品大集”活动。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2018香港“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的重要性
  香港独特的区位优势,使其成为内地与世界各地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重要桥梁与纽带。每年一届的香港美食博览会是亚洲最大的美食博览会,也是食品业界的年度盛会。借助此平台,举办2018香港“青海商品大集”活动,是商务部门充分运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帮助省内企业延伸内外贸产业链条,拓展境内外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今年重要经贸活动之一,对于提升青海地产名优特新商品的知名度,巩固青海产品在香港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促进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抓紧做好2018香港“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活动名称:2018香港“青海商品大集”活动
  (二)活动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日(共5天)
  (三)活动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四)活动主题:大美青海 绿色消费
  (五)活动内容:
  1、2018年8月16日上午,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三楼公众馆举行大集启动仪式;
  2、2018年8月17日上午,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招商引资及产品推介会;
  3、2018年8月16日--20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三楼公众馆进行青海省名优特新产品现场展销活动。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海省商务厅
  协办单位: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青海省工商局、青海省旅发委、青海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承办单位:青海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七)展位设置及展销产品:此次活动设置30个标准展位,展位规格12平方米/每个。现场展销青海名优特新商品,以特色地产消费品为主(冬虫夏草、蜂产品、枸杞等青海省名优土特产品、牛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及酒类、生物制品等),药品、散装食品、简装食品、非我省地产产品及“三无”产品不得参加展销。
  (八)相关费用:活动前期筹备、策划宣传、展位费、货物运输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参展企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食宿等费用自理(根据《青海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参展企业1人境外住宿、交通、伙食、公杂费用的70%,境内及支持资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参展条件
  (一)本地区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企业;
  (二)参展商品为青海名优特新产品,获得青海著名商标、青海名牌及以上称号产品优先;
  (三)参展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2018香港“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签约项目填报表》、《参展授权书》、《参展企业承诺书》、《担保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酒类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QS认证证书、注册商标登记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简介和参展商品照片电子版(中英文,照片3-4张);
  4、《参展授权书》中被授权的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企业现场销售人员的健康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活动计划组织省内60家企业参展(含体验区10家)。西宁市25家(含体验区3家),海东市15家(含体验区3家),海北10家(含体验区2家)、海西、海南(含体验区1家)、黄南、玉树(含体验区1家)、果洛各2家。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推选本地区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参展,并填写《参展企业汇总表》、《2018香港“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签约项目填报表》(附电子版)以及参展企业应提供的资料于2018年5月25日前统一送至青海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主办单位复核后确定、分配展位。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一期B座20层
  联系人及电话:王剑锋0971-6321737 13897444594
  (二)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企业参加相关活动,请确定带队人员1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将联系方式报省商务厅贸易与市场建设处、青海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三)各参展企业按照组委会要求统一住宿,按时参加各项活动。
  (四)押金
  为保障大集活动顺利开展,经复核后确定的参展企业需向财务组预交产品质量保证金5000元(参加以往大集活动未退质量保证金的企业不再预交),以便会务组统一办理退换货、索赔赔付等相关事宜。展销期间未出现展品质量索赔问题,保证金将如数返还。请参展企业务必在2018年6月25日前将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
  全称:青海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账号:63001543637050018642
  开户行:建行城东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庭丽0971-6321737 13997245470
  (五)证件 办理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参展企业相关人员,持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尽快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如已持有此证件,需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需在6个月以上,如过期需重新办理)。
  (六)工作安排
  拟定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在省商务厅召开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联络员会议,安排部署企业及展品组织、物流等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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