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闽政办[2017]122号
2017年10月1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
为贯彻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和我省慢性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本规划所称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慢性病是严重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一类疾病,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人口、行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烟草使用、饮酒、身体活动不足,膳食营养不合理等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超重和肥胖、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代谢性因素快速上升,生态环境、食物安全状况等对健康的影响逐步凸显。传染病、营养缺乏和母婴疾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占我省总死亡人数的83%,造成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79%以上。与1990年相比,我省慢性病的死亡人数增加46%,造成的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增加31%,慢性病疾病负担日益沉重。2015年,我省30~70岁人群重点慢病过早死亡率为15.0%。慢性病影响因素的综合性、复杂性决定了防治任务具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控工作,各级政府将慢性病防控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上下联动,防治结合,通过“清新福建”、全民健身,借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着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以居民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为主体,涵盖心脑血管病、慢阻肺、口腔疾病、意外伤害等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等信息的慢性病监测网络逐步形成,初步掌握了我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现状。全省建成4个国家级、14个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所有县区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防治工作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素养逐步提升,为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及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人口均衡发展、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的目标,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为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实现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提升各地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50%的县(市、区)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建成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区。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保持在全国前列,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福建省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 基线 | 2020年 | 2025年 | 属 性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 158.94 | 下降5% | 下降10% | 预期性 |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30.9 | 提高5% | 提高10% | 预期性 |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 48 | 55 | 60 | 预期性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 6.43 | 下降5% | 下降10% | 预期性 |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 7.1 | 15 | 25 | 预期性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210.18 | 240 | 264 | 预期性 |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72.67 | 85 | 97 | 预期性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 60 | 70 | 预期性 |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 13 | 25 | 30 | 预期性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48 | 65 | 80 | 预期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2 | 20 | 25 | 预期性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 35 | 40 | 42 | 预期性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4.7 | ≤24 | ≤20% | 预期性 |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 7.5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 | 4.6 | 15 | 20 | 预期性 |
三、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1.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我省当前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2%,居民健康素质仍需提高,通过健全完善健康教育体系,推行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继续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走进福建等品牌活动,提升健康教育效果。积极开展优秀健康科普作品等遴选与推荐工作,组织专家编制科学实用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和信息指南,由专业机构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不同人群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规范化,使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为城乡居民广为接受。到2020年,全省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2025年提高到70%。
2.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重点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创新和丰富预防方式,贯彻零级预防理念,通过幼儿园、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推广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实现预防工作的关口前移。创造支持性环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各类健身活动,依托经培训合格的各类健康相关志愿人员,如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法。
(二)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
1.推广基层适宜技术,促进慢性病早发现。针对不同人群强化慢性病早期发现的措施。一是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早期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促进慢性病早发现。二是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在高发地区和高危人群中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宫颈癌等有成熟筛查技术的癌症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政府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广应用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技术服务,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慢性病诊断筛查能力。
2.探索健康管理模式,开展个性化干预。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模式,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开展各类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牙防机构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促进体医融合,在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提供运动健康服务。
(三)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
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加强政策配套和机制创新,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构建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框架。实施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病先行、两病起步”策略,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流程,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2.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平台,加强慢性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多系统、以各类核心病种为主的基层病种目录,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缩短急性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处理时间,通过系统培训,提升基层常见病的诊疗质量。通过建立医联体,密切各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城市医院优质资源与基层共享,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让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取质量可控、安全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明确机构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防、治、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以人群为基础的一级预防,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执行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医疗机构医生为慢性病的“诊断医生”,承担慢性病规范诊断、治疗,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为慢性病病人的“责任医生”,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防合作,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2.充分发挥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作用。发挥省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防治中心、省癌症中心、省高血压防治中心、省糖尿病防治中心、省牙病防治中心、省精神卫生中心、省冠心病防治中心、省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中心等8个省级慢病中心及省神经医学中心、省心脏医学中心在政策咨询、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具备条件的设区市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区域中心,指导推动本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区域慢性病防治中心承担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的治疗,拟定治疗管理规范,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健康咨询及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慢性病防治与管理工作。建立由省级、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
3.建立健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等各方在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各负其责,医疗卫生部门间加强医防合作。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
(五)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完善医保保障政策。坚持“三医联动”,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制度等相关政策,逐步扩大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运用价格和医保支付杠杆加以引导,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2.统筹保障药品生产供应。统筹做好分类采购,着力构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新机制,积极通过药品价格谈判等方法,合理降低采购价格。维护政府主导、非营业性药品采购平台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探索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及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推动放开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的权限,实现慢性病病人常规用药的便利性。
(六)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1.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以“生态福建”建设为依托,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强化环境保护和监管,落实环境防治计划及污染物综合控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改善作业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强各种支持性环境创建项目的立法进程或法律法规的出台,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健康环境的营造。
2.完善支持性政策。加快控烟地方立法进程,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大控烟执法力度。研究完善烟草与酒类税收政策,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推行营养标签,完善食品生产、包装、消费等相关政策及地方标准,促进支持性环境创建,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
3.创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展模式。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紧密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要求,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融合,依据地区特点,培育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七)统筹社会资源,以科技创新驱动健康产业发展
1.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将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维护和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探索医养一体化发展模式,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中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2.加快技术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以信息、生物和医学科技融合发展为引领,加强慢性病防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重点突破精准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大数据等应用的关键技术,支持基因检测等新技术、新产品在慢性病防治领域推广应用。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完善移动医疗、健康管理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健康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内容,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八)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研发创新
1.整合监测体系,实现数据纵横互通。结合全省“112256”人口健康信息化体系建设,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推进以电子病例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接口将就诊慢性病病人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信息及个性化干预指导等个案信息适时自动上传至“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区域数据中心,完善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整合单病种、单因素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信息,实现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并加快实现各类业务信息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切实推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定期发布慢性病相关监测信息,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
2.加强科研布局,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系统加强慢性病防治科研布局,进一步加快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完善重大慢性病研究体系,统筹优势力量,推进慢性病致病因素、发病机制、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新型疫苗和创新药物等研究,推进相关科研项目。开展慢性病社会决定因素与疾病负担研究,以及营养和慢性病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以地市为单位,基本摸清辖区内主要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并积极探索有效的慢性病防控路径。在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信息沟通及共享、防治技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慢性病防治交流与合作。针对中医药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总结形成慢性病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推广应用。结合慢性病防治需求,遴选成熟有效的慢性病预防、诊疗、康复保健适宜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健康福建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本地区慢性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投入机制,将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与当地国民经济统筹发展的经费增长机制,持续增加慢性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把慢性病防治工作发展所需硬件、经费等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慢性病防治投入有规可循、有章可依。要针对慢性病防治工作发展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慢性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医疗“创双高”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柔性引才引智力度,依托“海纳百川”等人才平台,加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及中医药等领域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加强对医学生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支持高校设立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强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完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规划并开展监督评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相关经费。医保机构和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完善门诊相关保障政策和支付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教育、科技、经信、民政、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商务、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履行职责,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及工作合力。
五、督导与评估
省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地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