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根据商务部和省政府通知要求,为确保节日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稳定市场供应,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市场供应
各地要根据商务部印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
《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要求,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加强储备商品管理,作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对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的指导,组织企业积极备足货源、增加供应,帮助企业落实购货渠道,切实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要适应本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若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和经营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省商务厅,并直接向商务部报告。
二、强化市场监管,保证食品安全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最近召开的全省市场监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认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同时,按照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加大对肉类、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的不法行为,确保上市肉类、酒类产品质量。要切实加强餐饮行业管理,重点抓好餐饮企业特别是中小餐馆和“农家乐”的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广大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三、搞好安全经营,规范促销行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防火应急预案可行,彻底清查事故隐患。加强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认真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促销行为,积极倡导依法促销、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规矩矩经营,明明白白消费的节日市场环境。
四、密切监测市场变化,及时报告市场信息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加强黄金周期间市场运行分析,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好黄金周市场的监测、分析总结工作(各市商务局节日市场监测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27日前报市场运行调节处)。“五一”黄金周市场监测分析的主要内容:(1)节日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包括市场特点、销售热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等,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2)5月1日-5月7日所在地区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和经营情况,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各地要在辖区内选择规模比较大的零售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各两家以上,并将各企业“黄金周”期间的销售额及去年同期销售额同时上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3)节日期间采取的促销措施。节日市场监测分析要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5月6日下午4点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5月7日当日销售额可进行有依据的推测。商务部将于2006年5月1日-5月6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节后自动恢复周报制度,石家庄市商务局,要督促本市商务部城市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严格按规定坚持每日上报有关数据信息。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节日监测联系人:路荣贤 阎 颖
联系电话:0311-87909675 87909673
传 真:0311-87909571
电子信箱:scyx@hecom.gov.cn
省商务厅节日值班(24小时)应急情况联系电话:0311-87909701 87909702
市场运行处联系人:杨进祥 张贺成
手机:13931869349 13333112345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联系人:杨枿、王晓飞
电 话:010-85226349 85226350
传 真:010-65252187
电子邮箱:jiancechu@mofcom.gov.cn
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