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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21

发文字号

冀卫办科教函[2016]1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7-21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项目”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6]19号

2016年7月2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生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保健、康复、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卫生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继续委托省远程医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远教办)组织实施“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通过广泛征求专家和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意见,遴选确定8项卫生适宜技术,由省内知名专家授课。每项技术授课3学时,共计24学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项目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利用机顶盒+互联网的学习方式,由全省统一安排,各市按要求自行组织,“双卫网”为本次培训免费提供机顶盒。

  四、培训时间
  2016年7月29日-11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局)上报省远教办备案,省远教办统筹安排。

  五、考核监督
  1.卫生适宜技术培训的考核成绩包含两项:日常考核占30%,结业考试占70%。本次培训考勤采取现场登记的方式,全部培训结束后各市将考勤表上报至省远教办,作为平时成绩。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合格者颁发继续医学教育证书,授予省级Ⅰ类学分5分。
  2.学员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将作为其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的主要内容。
  3.培训期间,我委委托省远教办对各地培训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和指导,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培训结束后,各市卫生计生委须对本市培训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远教办。

  六、其他要求
  1.面向基层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是新医改形势下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发展基层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市要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好各项工作。
  2.请各市于2016年7月26日之前,将学员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2、3)报省远教办。因我省继教学分已信息化管理,无纸质学分证,凡申请学分的学员需在登记表备注栏填写有无IC卡,无卡学员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统一负责制卡。
  3.各市根据学员人数和所分配的机顶盒数量,灵活安排培训地点,培训期间,机顶盒可在不同地点之间循环使用,培训结束确保机顶盒完好交回。
  4.有关培训职责任务按《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北省2007年卫生适用技术进社区培训项目”的通知》(冀卫科教[2008]10号)文件规定执行。

  省远教办办公地点: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邮编:050071
  联系人:蔡力民 徐凌哲
  电 话:0311-85989651 85989653
  E-mail:hbqbsyjb@sina.com

  附件:(略)

  1.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项目名单

  2.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学员人数汇总表

  3.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学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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