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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选拔青年学科骨干赴上海进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19

发文字号

冀卫办科教函[2016]1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7-19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选拔青年学科骨干赴上海进修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6]18号

2016年7月19日

各市卫生计生委、有关省直医疗单位:

  为提高我省临床医学整体水平,加快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经协商,今年我委将继续实施青年骨干赴上海进修项目,在全省选拔50名青年学科骨干赴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进修学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为各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中,从事临床诊疗一线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招生条件为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40岁以下。中山医院招生30人,华山医院招生20人,共50人。

  二、进修专业及时间
  进修专业及方向按照《2016年赴上海进修专业一览表》(附件1)执行。进修时间为2016年9月-2017年8月。医院概况、进修管理制度、专业特色等相关具体事宜请登录该医院官方网站查询。

  三、有关要求
  (一)学员到沪后,由2家医院统一安排学员的进修和住宿。我委按照4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用于学员的进修费和住宿费,餐费由学员个人承担。
  (二)请认真考量进修专业和方向进行报名,一旦录取将参与一线医疗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进修。进修学员采取英语考试的方式选拔,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单位要按照报名条件组织报名,并认真填写《2016年青年学科骨干赴上海进修报名表》(附件2),经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于7月27日前将盖章原件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我委科教处,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 哲
  联系电话:0311-66165200
  邮箱:hebwstkjc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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