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2,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预算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你省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提前下达情况表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