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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云南红叶药业有限公司限期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4-11-2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云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24

颁发部门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云南红叶药业有限公司限期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2014年11月24日

各有关单位: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云南红叶药业有限公司(详见附件)在企业原许可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停止药品经营活动,且未按要求办理相关停歇业及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请各被公告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的视为放弃药品经营资格,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程序注销被公告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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