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方案(2018年版)》的通知
冀卫疾控函[2018]10号
2018年5月25日
石家庄市、邯郸市、邢台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方案(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229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方案(2018年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方案(2018年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掌握不同年龄段学生视力不良、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为正确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
在石家庄市、邯郸市、邢台市开展项目监测工作。每个地级市选择1个城区和1个县。每个地级市监测13所学校,其中城区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县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增加监测区县和学校数量。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二)学生健康监测。每所学校分别在3个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大学一至三年级)共抽取240名学生开展健康监测和问卷调查,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以整班为单位调查。
1.学生常见病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龋齿、肥胖、营养不良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
2.学生视力不良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的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看电视、玩电脑等视屏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不良的检出及矫正情况等。通过全面调查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3.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饮食和运动相关行为,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打架、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三)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各区县在监测学校中选择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对学校的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开展环境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室环境,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建议。
四、数据报送和结果报告
(一)监测数据报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辖区监测数据的审核及汇总,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汇总后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结果分析和报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监测结果分析,及时将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将总结报告通报省教育厅。
五、组织保障
(一)职责分工。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培训、分析和总结报告工作。教育部门要在遵循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学校选定、实施方案制定、监测实施和对学校的督导工作。任务学校要配合监测部门做好学生健康监测、环境监测、调查问卷填写、数据收集等具体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地市级和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建监测工作组,做好现场调查和监测、数据录入、结果分析和上报等工作。监测实施部门要先期与学校对接,商议组织程序,制定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在确保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提前下,开展监测工作。
(二)质量控制。各地要科学选定监测地区,确定监测学校和监测对象。省疾控中心在接受国家级统一培训后,对各地监测人员和任务学校负责人进行师资培训并考核,加强督导指导。区县疾控中心组织或依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电子问卷进行现场问卷填写。
(三)经费保障。各地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作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按照2018年中央补助项目资金要求,协调落实工作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经费投入,确保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