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18

发文字号

冀卫医函[2014]7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18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冀卫医函[2014]71号

2014年11月18日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13号)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发的《河北省医疗机构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冀卫医函[2014]46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发的《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社[2014]12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制定了《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