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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流通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04

发文字号

赣市食药监药[2015]5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赣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8-04

颁发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流通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赣市食药监药[2015]58号

2015年8月4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2015年7月29日全省2015年流通监管工作中期调度会的精神,今年全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是新版GSP认证和全面实行流通领域电子监管,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市流通监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1、各县(区)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请抓紧辖区内零售药店(含单体药店和零售连锁门店)新版GSP认证工作,在2015年12月31前,零售药店务必取得新版GSP认证证书。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新版GSP认证证书的零售药店,2016年元月1日开始必须停止经营。

  2、各县(区)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请抓紧催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尽快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15年8月31日前,药品经营企业务必向中信二十一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缴费,购买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密钥,并于12月31日前进行对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行核注核销。

  3、各县(区)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请高度重视上述两项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版GSP认证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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