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卫综[2019]22号
2019年2月27日
各设区市卫健委(卫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计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委机关各处室:
《2019年福建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已经省卫健委委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福建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继续落实好“十三五”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机构改革后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局之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紧扣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提升医疗质量水平,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奋力推进健康福建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中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省委巡视整改,继续抓好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认真贯彻落实中办
《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以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调整设置党组织、加强工作机构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贯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和青年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二、构建完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
4.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围绕“打造抓手、优化机制、强化考核”的要求,推动出台健康福建建设考评办法、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健康福建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设置健康促进内设机构,承担组织、协调、推动健康福建建设相关职能,在健康福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制定健康福建建设阶段性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5.落实好国务院即将发布的《健康中国人行动计划(2019-2030年)》,聚焦重要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实施一批健康行动,将健康福建建设具体化、项目化。
6.发挥各级爱卫会及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以建设健康城市、健康乡村以及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为基础,以卫生城镇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等为载体,将健康福建建设融入教育、交通、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控烟履约等政策,构建完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 15 万户。
三、全面落实“三医联动”改革
7.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挥“药价保”联动优势,配合省医保部门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职工医保基金全省统筹调剂等工作。积极稳妥组织实施跟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简称“4+7”)工作,规范药品耗材合理使用。
8.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着力点,因地制宜推动医联体、尤其是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共享。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省级阳光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9.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国办《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全省三级公立医院考核指标体系、支撑体系、考核程序,分级分类组织实施,避免“一刀切”,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10.配合研究制定我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健全长效投入增长机制,平稳推进全省卫生健康行业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11.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实施意见的落实,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12.推进福建妇儿总医院等医疗集团建设,进一步理顺省立金山医院的管理体制问题。以福建医大附属口腔医院为试点,给予灵活的绩效分配、价格调整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加大补齐医疗卫生短板的力度
13.加快医疗机构总床位和紧缺学科床位发展以及省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疾控中心等重中之重项目建设。组织制定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2019年工作要点,继续抓好项目实施。各地要继续加大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的力度,完成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力争90%的疾病在县域内解决。到2020年,编制床位达到500张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争取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要求。
14.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落实惠台医疗服务措施,协助推动台资医疗产业入闽。
五、持续改进质量提升水平
15.继续抓好医疗“创双高”,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16.实施卫生健康重大人才工程,力争全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增1.6万人。加大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医疗人才(团队)力度,持续提升疑难危重症、罕见病诊治水平。做好2019年度医疗卫生类引进生引进工作,引进100名博士,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选送100名优秀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加强卫生健康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引导人才下沉。加大人才培养锻炼力度。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到援外、援藏、援疆、援宁锻炼,促进青年卫生人才成长。
17.推进医教协同,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生和紧缺人才培养。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六、强化公共卫生保障
18.启动省疾控中心改革试点,充分调动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积极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疫苗采购、管理等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开展疫苗接种飞行检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19.修订《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建设,推进市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精细化管理,完成卫生应急扩充能力建设。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省级以上重大会议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0.推动各地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落实“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及各专项网络建设,强化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完善出生缺陷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人口质量。
21.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提高到69元。
22.推进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建立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平台。抓好全省集中消毒餐饮具“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建设的应用。
23.加强职业病防控治理,严格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职业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实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过程监测管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制定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
七、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24.继续贯彻实施《福建省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推进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建设一批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开展学术经验传承研究。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及各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
25.推进道地中药材的保护和传承,开展福建省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支持区域中药院内制剂平台建设,推动院内优良制剂优势互通。
八、举全系统之力实施健康扶贫攻坚
26.提高政治站位,采取超常规举措,认真推动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抓紧落实“1+3”文件,抓好医疗保障扶贫、贫困人口大病和慢病精准救治、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妇女“两癌”防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和健康促进等三年攻坚重点工作。
27.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尤其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能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等4类慢性病的规范管理和服务,提高签约质量,增强群众信任度和获得感。继续组织三级医院“组团式”支援贫困地区县级医院。
28.扩大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在深入做好现有13种大病专项救治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不断扩大专项救治疾病范围,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种大病。
九、创新实施智慧健康工程
29.争取国家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争取国家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和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方中心落地福建。积极协调国家卫健委与我省共同举办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健康分论坛,并做好相关承办工作。
30.依托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实施县域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慢病一体化管理信息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抓好互联网医院示范建设,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和家庭医生签约APP平台建设,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十、做好老龄、法制、计划生育、宣传等工作
31.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部署,协调推进老龄委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医养资源打通使用,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细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医疗与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和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32.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多证合一”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33.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推进生育登记服务智能审批服务进程,落实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力度。健全育幼托幼服务体系。
34.筹划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医改10周年、2019年“中国医师节”、“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月”、第17个“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35.加强科技创新、对外交流以及闽台卫生健康领域深度合作,推进援外、援疆、援藏、援宁工作取得新成效。
36.做好规划工作,在“十三五”卫生健康相关规划中期评估基础上,对“十三五”卫生计生专项规划中所列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明确当前重点推动的项目以及下一步着力推动的项目,拟对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并不急需的项目进行调整。着手筹备编制“十四五”重点规划。
37.继续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反恐、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创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控烟履约、行风建设、干部保健、离退休老干部等各项工作。